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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出新步伐 取得新成效 实现新突破——省人大及其常委会二〇一九年工作回眸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06日 07:06:00  来源: 云南网

  回眸2019年,历史再次刻印下鲜明的坐标。新中国迎来70华诞,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走过40年光辉历程。

  过去一年,在中共云南省委的坚强领导下,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和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在奋进中交出一份精彩的履职答卷。

  立法迈出新步伐

  冬日春城阳光明媚,滇池水畔人鸥同乐。2020年1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云南考察时前往滇池星海半岛生态湿地,查看滇池保护治理情况。近年来,通过环湖截污治污、环湖生态修复等系统治理,滇池水质总体趋稳向好,水质提升至Ⅳ类,高原明珠正逐步实现“一湖清水还复来”。

  让制度“长牙”、让铁规发力。2019年底,全省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条例新一轮修订完善工作如期全面完成,进一步体现了“保护优先”的立法原则,管理机构及职责更加明确,保护措施和监督管理更加严格。回顾2019年云南地方立法工作,生态立法成效特别突出,一大批与生态文明建设相关的地方性法规先后“亮相”:围绕深入贯彻落实“努力成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重要指示精神,省人大常委会两次审议了《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促进条例(草案)》,即将提交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首次就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作出决定,推进保护环境资源公共利益;贯彻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制定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条例等。

  以良法促发展、以良法保善治。2019年,云南地方立法迈出新步伐。

  这一年,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守好民族团结生命线,省人大常委会启动修订我省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办法相关工作,指导37个民族自治地方启动自治条例修订。

  这一年,省人大常委会修订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制定社会科学普及条例、批准昆明市工资支付条例等,抓实惠民立法促进社会治理。

  这一年,着眼促进我省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抓住设立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契机,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辐射中心建设立法调研,提出58件相关地方性法规立改废建议清单。

  这一年,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的州市地方性法规数量是州市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最多的一年,立法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

  “2019年,省人大常委会根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要求和云南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持续紧扣‘三个定位’加强地方立法。”省人大法制委员会负责人介绍,我省地方立法质量不断提高,地方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履职扫描】 2019年,省人大常委会制定和修改省的地方性法规6件、废止4件,批准制定州市地方性法规6件、修改12件、废止7件,批准制定民族自治地方单行条例7件、修改7件、废止2件。

  监督取得新成效

  “四个‘满意’,一个‘基本满意’。”

  2019年11月底,省人大常委会首次开展对部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满意度测评。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结合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对省科技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电局、省农科院5个被审计单位的整改工作进行了打分,并现场宣布测评结果。

  “聚焦审计整改工作加大监督力度,有助于解决‘屡审屡犯’的难题。”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负责人表示,这次监督方式的创新实践是推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制度化、长效化的一项重要举措。

  直面难题、紧盯短板,让监督更有力度、更具权威。

  过去一年,省人大常委会紧扣全省工作大局,紧扣人民群众关切,紧扣厉行法治,坚持依法监督、正确监督、有效监督,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促进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落实,服务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2019年以来,面对国内外风险挑战明显增多的复杂局面,省人大常委会着眼宏观经济运行,紧盯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1至7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提出高度关注投资、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用好对外开放政策等建议;关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实体经济困难问题,对中小企业促进法和我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对我省减税降费政策实施情况开展调研,推动惠企政策落实;着眼促进口岸经济发展,对边境管理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服务对外开放和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

  决战脱贫攻坚进入关键期,2019年3月,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全省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报告,聚焦“两不愁三保障”等12个方面问题开展专题询问,并在年末持续跟踪调研落实情况,督促各级各部门持续攻坚,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对全省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及高原湖泊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情况开展专题询问、创新完善预决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监督机制、对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我省实施办法开展执法检查、同步听取“一府两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的报告……既关注高质量发展,也关注民生改善、法治建设;坚持问题导向,敢于动真碰硬,让人大监督更好维护好人民群众权益。

  【履职扫描】 2019年,省人大常委会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21项,开展执法检查7次、专题询问3次、专题调研3次。

   代表工作新突破

  “没想到此次列席省人大常委会会议,除了‘听’和‘看’,还能有机会‘说一说’。”

  2019年7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期间,首次组织召开基层代表座谈会,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同列席常委会会议的在滇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进行了面对面交流,听取代表对省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意见建议,以及代表在联系人民群众时了解到的突出问题。“这样的形式特别好,让我们有机会把基层的声音带到省里,这对我们履行代表职责也是一种鞭策。”首次参加座谈的省人大代表侬建国说。

  目前,省人大常委会已形成常态化机制,在每次常委会会议期间举行基层代表座谈会,由省人大常委会领导率有关委员会负责人,专门听取列席会议的人大代表意见建议。

  只有充分尊重代表的主体地位,才能确保为民用权、为民履职。

  2019年,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更好发挥代表作用、回应人民关切。

  2019年,省人大常委会领导赴基层调研期间,坚持召开五级人大代表座谈会,开通连接民意、听取意见的“直通车”;先后邀请60余名基层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探索将专题询问的询问人扩大到人大代表,重要法规草案通过网络平台代表意见,有效扩大了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密切国家机关同代表的联系,推动政府部门向代表通报重要工作情况,支持省两院邀请300余名代表对相关工作进行视察,积极发挥代表作用。

  省人大常委会还进一步明确全省人大代表活动阵地建设标准,全力推动基层代表活动阵地建设。截至目前,全省共建有14334个代表活动阵地,实现了乡(镇、街道)全覆盖,有三名以上人大代表的村委会(社区)全覆盖。同时,推动省人大代表与1208名群众建立起经常性联系,了解群众最关心、最需要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

  为进一步增强议案建议办理实效,省人大常委会坚持统一交办代表建议、持续推进代表建议办理信息化工作,实现网上交办、答复全覆盖。重点建议由省人大常委会领导牵头督办,推动解决了一批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如通过督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建议,推动我省首家由民营企业投资的110KV增量配电业务改革项目在大理白族自治州永平县并网运行;通过督办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健康医疗管理服务平台建设的建议,推动在楚雄彝族自治州试点建设健康医疗数据共享共用、远程医疗等项目。

  【履职扫描】 2019年,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和研究的5件议案,代表提出的764件建议、批评和意见,已全部办结并作答复。其中,办理结果为A类的建议占建议总数的65.2%,同比提高3个百分点。

  自身建设新提高

  “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伟大征程中,必须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作用,继续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牢牢把国家和民族前途命运掌握在人民手中。这是新时代赋予我们的崇高使命和任务。”2019年12月31日,云南省纪念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座谈会在昆明召开。

  回顾光辉历史,总结工作经验,明确努力方向。与会人员一致表示,要把加强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建设作为新形势下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实抓好,推动地方人大工作迈出新步伐、取得新成效。

  2019年,省人大常委会主动适应新时代新要求,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全面从严治党部署,持续用力抓好自身建设,为依法履职提供坚强保证。

  坚守初心、担当使命——2019年,省人大常委会坚持突出政治建设,高质量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聚焦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和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常委会党组班子带头真学、真查、真改、真干,带头践行初心使命,努力做好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

  深化作风建设——弘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带头深入基层开展随机调研、专题调研、蹲点调研,面对面听取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意见,研究提出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的思路和举措,现场督办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全面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认真推动“基层减负年”部署要求深入落实。

  加强组织建设——落实机构改革要求,根据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设立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外事与华侨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农业农村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更名为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的决定,及时研究规范机构改革后相关部门的职能配置和运行机制,依责行事、尽责履责。

  强化能力建设——着眼提高履职能力,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干部的学习培训,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根据主题需要扩大到常委会全体委员,定期举办人大业务专题培训班、机关“学习教育讲堂”,深化对人大制度、理论和业务的学习,注重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理论与实践水平的全面提升。

  【履职扫描】 2019年,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开展执行六项纪律自检自查,严格执行党章党规意识明显增强;开展十个方面的专项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

  云南网记者 瞿姝宁

责任编辑:董翔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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