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五一节来临之际,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复工复产期间疫情防控指导及卫生管理工作,督促各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有效预防和控制空气传播性疾病等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富民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于2020年4月28日至30日共出动卫生健康监督员26人次、车辆3辆次对县城内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
此次重点检查了公共场所、车站、商场(超市)、住宿场所对新冠肺炎的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及卫生管理工作。经检查发现,各场所经营单位做到了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基本落实到位,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卫生设施配置基本符合卫生要求;大部分场所经营单位做到了证照齐全且亮证经营,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健全且集中上墙,场所内环境卫生基本整洁,采光照明及通风好;住宿场所按要求摆放了安全套及防艾宣传资料。对检查中存在问题的经营单位,卫生监督员进行了现场指导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下一步,富民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将继续加强对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疫情防控指导,督促各经营单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继续对公共场所卫生采取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强化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法治意识、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的宣传、培训,加大卫生监督管理力度,为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创造良好的公共卫生环境。
昆明卫生健康监督网 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