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五一节来临之际,为加强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复工复产期间疫情防控指导及卫生管理工作,督促各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有效预防和控制空气传播性疾病等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昆明市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执法局印发《关于开展2020年五一节前公共场所卫生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组织全市卫生监督机构开展节前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重点检查住宿场所、美发场所、商场(超市)、汽车客运站四类公共场所单位。

2020年新冠疫情突发,全市各卫生监督机构立即行动,查宾馆,进商场,访车站,严格检查人员健康防护、场所通风换气、有效消毒与清洁和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使用管理,全体人员任劳任怨,坚守岗位,全力做好公共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卫生监督工作,全力遏制疫情蔓延扩散,累计检查各类公共场所18838家。

此次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公共场所预防新冠肺炎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公共场所的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的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的持有、管理情况,公示管理情况,公共场所基础卫生设施正常运转落实情况,供顾客使用的公共用品用具一客一换落实情况和清洗、消毒、保洁落实情况,公共场所内外环境卫生情况等。商场(超市)重点检查集中式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管理以及使用等情况,室内空气卫生状况及各项卫生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对检查中发现违法违规的单位,昆明市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执法局将依法查处,做到检查到位、整改到位、预防新冠肺炎措施到位,确保公共场所卫生安全达标。
昆明卫生健康监督网 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