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云南网讯(记者 赵岗)4月29日,记者从昆明市税务局获悉,该局深化落实减税降费,全面落实疫情期间各项征管便利化措施,助力昆明经济高质量发展。
在具体做法上,市税务局对按月申报的纳税人,2月份两次延长纳税申报期限到2月28日,3月纳税申报期限从3月16日进一步延至3月23日,4月征期从4月15日延期至4月24日。对受疫情影响无法办理申报或延期申报的纳税人,可以申请延期申报。
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依法及时核准其延期缴纳税款申请,积极帮助企业缓解资金压力。
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结合实际情况依法合理调整定额,进一步简化停复业登记手续,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对受疫情影响逾期申报或逾期报送相关资料的纳税人,免予行政处罚,相关记录不纳入纳税信用评价;对逾期未申报的纳税人,暂不按现行规定认定非正常户。
落实“无风险不检查、无批准不进户、无违法不停票”的要求,在疫情防控期间,减少或推迟直接入户检查,对需要到纳税人生产经营所在地进行现场调查核实的事项,可经本级税务机关负责人确认,延至疫情得到控制或结束后办理;对确需在办税服务厅实名办税的人员,通过核验登记证件、身份证件等方式进行验证,暂不要求进行“刷脸”验证。
昆明市税务局还及时对全市各基层局的纳税申报进度及网络申报率进行查询、监控和通报,让征期工作进度可见、可查、可跟踪。安排运维团队轮班值守,专人监控,对每日各基层局通过运维平台提交的问题进行分析、解答运维,及时解决基层一线及纳税人的各项涉税问题。整理下发运维问题集解答,对全市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及时进行归类梳理和明确。对纳税申报过程中产生的问题数据,进行分类、整理和下发整改,确保征期内数据质量维持较高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