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记者 胡晓蓉)为着力解决当前我省中小企业发展不充分、融资难融资贵、转型升级困难等突出问题,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近日,我省出台《云南省贯彻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指导意见的工作措施》,多举措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为强化对企业的服务效能,在云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基础上,我省将进一步完善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功能。积极对接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逐步整合税务、市场监管、社保、海关、司法、科技、民政、人行、银保监等部门涉企信息和企业住房公积金缴纳、煤电油运以及用气用水等数据资源,通过大数据技术对企业进行“精准画像”和信用评价。汇集涉企相关政策,实现省级跨部门涉企政策“一站式”网上发布、解读和咨询。引导中小企业和各类服务机构在平台上发布需求和服务产品,探索实现线上智能匹配。优化政务服务功能,与“一部手机办事通”互联互通,实现中小企业政务服务“网上办”“指尖办”。
为有效推进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按照国家统一安排部署,我省坚持“一手抓剩余账款清欠,一手抓长效机制建设”。健全完善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台账,继续实行数据旬报通报、定期会商、限制公务出国(境)、多渠道筹措资金、重点审计督查和失信惩戒等措施,实施挂牌督办与挂钩督办制度,将清欠工作纳入各地综合考评和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建立防范拖欠长效机制,督促拖欠方按约履行偿付义务,防止违约拖欠款项。
为强化金融赋能中小企业发展,我省将探索建立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协调机制,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完善贷款风险补偿机制,探索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投资,引导投向中小企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积极发展供应链金融,支持金融机构与制造业、物流业核心企业加强合作。
通过鼓励大企业联合科研机构建设协同开放式产业创新平台,我省将积极推动大中小企业针对产业、区域的共性、关键技术需求开展联合攻关,加快共性技术研发和应用。推进大中小企业制造资源、数据等集成共享,促进中小企业“三化”改造、“两化”融合,着力发展智能制造和服务型制造,助推中小企业转型升级。搭建供应链核心企业和配套企业对接交流平台,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
依托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众创空间、孵化器等创业载体,我省着力支持打造专业资本集聚型、大中小企业融通型、科技资源支撑型和高端人才引领型创新创业特色载体。引导双创载体向专业化、精细化方向升级,提高综合服务能力、服务质量和辐射带动作用,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培育更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单项冠军”企业和“小巨人”企业。
与此同时,我省还将通过强化服务指导,加强培训力度等举措,帮助民营企业完善治理结构,健全管理制度。指导企业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增强信用意识和风险意识,提高信用管理、风险管理水平。建立精准服务机制,畅通沟通渠道,动态掌握发展情况,传递政策信息,收集企业诉求,帮助研究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