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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开展对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21日 14:52:44  来源: 云南网

  

  为落实关于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做好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根据省、市关于对精神卫生机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要求,2020年3月底昆明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开展了对昆明市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检查,分别对昆明市五华区、寻甸县等8个县区的精神卫生机构和辖区疾控部门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此次检查共出动检查人员17人次,检查县(区)疾控中心8家和精神卫生机构11家。被检查的精神卫生机构基本符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疫情期间继续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工作。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设立有预检分诊处、独立接诊室,设置有观察隔离区对辖区内精神病人的随访管理基本按要求开展,合理配备疫情防控物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已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同时提出了具体整改要求责令机构立即整改。

  下一步市级检查组督促辖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监督机构对存在问题的机构开展“回头看”,督促机构将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同时昆明市下一步将继续加强对精神卫生机构的监管,认真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要求开展诊疗工作。(昆明卫生健康监督网供稿

责任编辑:吴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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