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记者 胡晓蓉) 省生态环境厅日前印发《云南省生态环境系统应对疫情影响支持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措施》,从实施环评审批特殊措施积极支持相关企业正常生产、优化环境监管执法方式减少对企业的干扰打扰、加大服务指导帮扶力度切实解决企业实际困难3个方面,抓好17条政策措施落地落实;加快审批节奏,提高工作效率,为企业解决实际问题。
为有效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全省生态环境系统结合行业属性,深入调研,主动服务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近日,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深入大理白族自治州,对生态环境系统支持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有关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调研督促检查,为部分企业现场办理项目环评审批、企业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换证等环保手续。
宾川县海稍水库扩建工程估算总投资18.79亿元,被列入水利改革发展“十三五”规划、长江经济带发展水利专项规划。水库扩建后,总库容将从5231万立方米增加到12323万立方米,灌溉面积从14万亩增加到20.2万亩,受益人口17.6万人。为加快项目进度,省生态环境厅调研组在深入了解水库扩建工程施工相关情况后,现场办公,审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出台4项措施优化应急保障项目审批流程,出台2项措施保障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复工建设。对国家和地方党委、政府认定急需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研究试验3类建设项目,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实施相应的环境影响评价应急保障措施。大理州生态环境局进一步优化服务,深入云南白药清逸堂实业有限公司、楚大高速公路九顶山隧道工程施工现场进行实地调研,帮助企业做好项目建设及复工复产有关生态环保工作,确保重点项目重大工程顺利复工建设。
围绕各行业企业发展过程中面临的生态环境问题,临沧市生态环境部门广泛深入各农场、各行业开展2020年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排污许可证登记工作,向行业企业了解当前复工复产中存在的困难,解答了企业对排污许可证核发提出的问题,推进各行业复工复产。
丽江市生态环境部门科学组织、合理规划、精准施策,扎紧筑牢疫情防控“安全网”,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项目建设,认真落实项目环评批复文件要求,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确保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健康发展。
记者了解到,下一步,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将持续完善和优化工作机制,全力支持建设项目及生产经营企业复工复产,深入企业送服务,加大帮扶力度,切实解决企业实际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