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0部门联合制定的《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方案》(国卫职健发〔2019〕46号)和《国家卫生健康办公厅关于在矿山、冶金、化工等行业领域开展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函〔2019〕406号)文件精神,按照省、州、市卫生健康委的工作部署,2020年4月2日,昆明市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执法局对宜良两家水泥生产企业开展了职业健康执法检查,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检查人员重点查看了企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健康机构设置、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人员培训、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现状评价、防护设施及个体防护用品配备等职业健康管理台账;实地检查了作业场所是否设置警示标识、是否公示检测结果,包装机周围是否安装围挡,密闭除尘装置是否达标,除尘袋是否定期更换等情况。同时,为了确保企业安全复工复产,检查人员对企业防疫物资储备、人员健康登记等情况进行了询问、了解,就员工新冠肺炎知识培训、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报告问题提出了要求。

针对企业存在的问题,检查人员提出了整改意见:按照相关要求进一步开展自检自查,强化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加强职业卫生管理,及时落实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改善作业环境,保证职业卫生工作持续稳定开展。
下一步,市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执法局将继续对全市水泥行业开展执法检查工作,持续追踪整改落实情况,进一步提升全市水泥生产企业的职业健康管理水平,并指导全市水泥生产企业在疫情防控中持续做好复工复产工作。(昆明卫生健康监督网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