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昆明市市场监管局:鼓励国有专业市场 免收3个月摊位费
疫情解除前,禁止城乡群体性聚餐活动;鼓励国有企业开办的专业市场自当地实行疫情防控后的前3个月免收摊位费……记者从昆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该局2月25日印发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并对社会公布26项工作具体联系人员和电话。
●支持医用防控物资生产企业达产扩产。
●对生产防疫用品的企业登记注册实行特事特办、即来即办和“容缺办理”。
●对生产一类医疗器械的企业备案实行特事特办、即来即办和“容缺办理”。对生产企业转产生产隔离衣、医用检查手套、医用隔离眼罩、医用隔离面罩、一类检验试剂等医疗器械的产品备案和生产备案,按照“提前介入、快速高效、科学审批”的原则进行应急审批,现场办结、同步发放《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和《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支持疫情防控所需药品经营企业复工。允许中药饮片生产企业生产的组方疫情防控产品销售,鼓励扩大释放产能,全力保障疫情防控中药饮片供应。
●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在一级响应期间到期或一级响应解除后1个月内到期的,其持有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延长6个月。
●支持有能力生产民用口罩的企业新增或转产扩产,对工业产品获证生产企业复产提供证后技术帮助。
●支持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复工复产。对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到期的,有效期可顺延至当地疫情解除后1个月内办理。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所持健康证明在2020年1月24日以后有效期届满的,可延期使用到本次新冠肺炎疫情一级响应解除后3个月内。政府指定食品企业为保障市场供应而需增加生产类别、范围的,企业提交申请材料并作出承诺后,直接予以变更食品生产许可。
●支持餐饮企业复工复产。实行挂钩包保,做好市局挂钩联系服务的15家重点餐饮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加强分类管理,督促餐饮单位做好从业人员排查、健康状况监测和健康申报工作,加强对返岗人员的体温检测和健康防护。强化业务指导,倡导实行外卖式、订单式服务,“无接触”式送(取)餐。加强对网络食品经营第三方平台、入网经营者的监督管理,规范原材料采购和食品加工操作过程,严厉查处违法行为,维护安全有序的市场环境。疫情解除前,禁止城乡群体性聚餐活动。
●有序推进商品市场安全复市。鼓励商品交易市场、集(农)贸市场的开办者和管理者按照规定,在完善防控措施后有序恢复经营。鼓励国有企业开办的专业市场自当地实行疫情防控后的前3个月免收摊位费。优先推动网上交易平台恢复正常运行,引导市场经营户、采购商依托网上平台开展网上交易,支持以直播、社交、短视频等新模式带动商品展销。(记者 王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