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记者 杨萍)为做好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的疫情防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采取了健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调整优化人力资源服务方式、聚焦企业复工复产人员返岗就业开展服务等三大举措进行疫情防控。
健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办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要落实主体责任,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明确防控措施,配备防护器材,做好疫病常识宣传教育,增强所属人员防护意识,落实防护要求;要加强排查检测,掌握员工疫区旅居史、密切接触史、本人及近亲属有无被确诊的患者、疑似感染者等情况,每天检测员工健康状况,发现情况按规定渠道及时报告。要落实服务场所防控措施,加强服务场所清洁、通风、消毒,进入服务场所工作人员、用人单位人员和求职者按规定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要科学安排业务流程,优化服务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控制服务场所人员流量、密度和停留时间。
调整优化人力资源服务方式。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疫情防控期间,暂缓举办现场招聘会、集中培训以及论坛等活动,减少人员聚集。加快实施“互联网+”人力资源服务行动,推进现场服务向线上服务转移,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展人力资源服务新业态,应用信息技术、互联网技术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供求信息收集发布、职业介绍、招聘考试、职业培训等服务,推行不见面服务方式,减少非必须的现场服务。
聚焦企业复工复产人员返岗就业开展服务。发挥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优势,坚持挖掘需求与组织供给两端发力,搭建人力资源供给需求对接匹配桥梁,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人力资源支持,为劳动者求职就业当好“红娘”。要沟通对接企业复工复产计划,及时提供返岗复工人力资源服务;要加大人力资源供求信息收集力度,广泛利用网络平台、各级公共人力资源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短信等渠道,及时更新发布,为企业招工、劳动者求职提供查询对接便利。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用人单位不得发布拒绝招录疫情严重地区劳动者的招聘信息;要针对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求职和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的招工引才,加大人力资源服务支持力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职业介绍的,按规定享受就业创业补贴,其促进就业人数和质量,列入年度经营情况报告,作为人力资源服务诚信示范机构、骨干企业、促进就业明星、成长明星考核认定的核心指标。
此外,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全面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督管理,依法打击就业歧视、发布虚假招聘或求职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充分保障用人单位及求职者合法权益,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