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昆明经开区)发布关于节后企业复产复工的通告称,昆明片区(昆明经开区)内各类企业及建设工程项目拟定在2020年2月9日24时后有序复产复工。
为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序恢复生产,除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供水、供电、油气、通讯、公共交通、环保、市政环卫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运输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物流配送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外,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昆明经开区)内各类企业及建设工程项目在2020年2月9日24时后有序复产复工。
企业和个体商户复工需提交报备材料
通告指出,企业、建筑工地复产复工要按照属地政府的安排部署,严格落实法人负责和“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履行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实施备案管理。各企业、个体工商户在复产复工2天前,向网格化责任部门提交复产复工书面申请和报备书面材料。各网格责任单位收到备案材料以后,进行现场核查,核查符合条件的出具备案意见方可复产。
企业员工中有从湖北或其他疫情严重地区返程人员,不得进入厂区、楼宇、工地,在家中自行留观或由企业指定地点进行留观,待留观解除后方可进入。昆明片区区将向重点企业派驻联络员,服务保障企业开足马力生产。
独立厂区企业复产要求报备防控方案和全员健康台账
防控方案包括以下材料:
1.企业复产方案。包括建立疫情防控方案,制定疫情防控机制,明确防控措施和责任人。
2.全员健康台账。包括所有在岗、返岗员工的姓名、籍贯、近期旅居史、健康状况、住址及联系方式等详细信息。尤其是应重点摸排所有湖北籍、有湖北或其他疫情较重地区旅居史、与疫区人员有密切接触史的员工情况。
3.日常管理方案。企业实施封闭式管理,包括建立防疫用品保障、卫生消毒、体温检测、每日报告等制度。
4.疫情应急预案。包括发现疑似病例后,现场处置和报告措施。
通告还针对商贸物流企业、楼宇企业、个体工商户、建筑工地复工提出了各自具体要求,做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例如,要求企业复产后需坚持每日员工健康检查,提高检查频率,员工上下班进行体温检测,全员健康台账实时更新,相关情况向网格化责任部门实行“日报告”。重点人员(发烧咳嗽症状,武汉等疫区居住史、旅行史,和疫区人员接触史),暂不安排上班。如发现疑似病例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向网格化责任部门、卫生防疫部门、云南自贸区昆明片区(昆明经开区)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报告,并按要求开展疑似病人的隔离和医治工作。对因疫情防控需要、近期在湖北等疫区驻留的员工,企业要依法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温馨提示:
昆明片区的各企业、个体工商户、建筑工地复产复工相关备案申请材料,可微信扫描手机二维码客户端获取,或点击该链接获取(点击链接),也可就近到网格化责任部门和所在社区现场领取。
同时,昆明片区要求各企业、个体工商户、建筑工地安排专人下载安装社区警务基础要素排查APP客户端,对本单位全部员工的信息进行采集、录入排查管理,录入完毕后方可申请复产复工。
复产复工相关备案申请材料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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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网记者 张雁群 通讯员 冯靖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