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发布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暂停接访工作的公告,公告全文如下: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
暂停接访工作的公告
为全面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聚集,防止疫情传播,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云南省防控工作安排,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决定,自2020年2月3日起云南省人大常委会信访接待室暂停接待群众来访,恢复接待的时间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
暂停接待期间,群众提出信访事项,可以通过书信、网络、手机等形式进行反映。(一)用书信方式反映信访事项,可将材料寄至:云南省昆明市滇池路166号,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信访处,邮编:650228。(二)通过网络信访,可登陆“云南省网上信访系统”根据提示步骤提交信访事项。网址:
网页链接。(三)通过手机信访,可下载安装“云南信访”手机APP软件,也可关注“云南信访”微信公众号提交信访事项。我们会一如既往及时认真办理群众信访事项,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因采取必要防控措施给群众带来不便,敬请理解和支持!
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20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