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嵩明县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局开展2019年省级卫生乡镇创建督查工作
为了进一步提升城市卫生水平,营造更好居住环境,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以及《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省级卫生乡镇创建整改卫生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嵩明县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局于2019年10月29日至11月1日对辖区内的4个乡镇进行了督查。

本次督查共出动车辆4辆次、卫生监督员4人联合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员8人,主要对旅馆、理发(美容)、沐浴、商场(超市)、生活饮用水、网吧等行业的共计53家单位的卫生管理情况进行了督查。此次督查发现,各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员能做到认真履职,对辖区内的经营户进行协管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导并开具意见书;大部分公共场所经营户能按照卫生管理要求开展日常操作和经营活动,做到亮证经营、基础卫生设施运转正常、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上岗,落实卫生制度;商场(超市)能做到室内空气质量良好;理发店能按要求配备皮肤病专用工具箱;生活饮用水单位能做到卫生管理符合要求。针对部分公共场所单位存在的问题,卫生监督员及时进行了指导并提出了整改意见,对无证经营的3家单位进行了立案查处。
为确实做好省级卫生乡镇创建整改工作,嵩明县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局卫生监督员和卫生监督协管员将认真对照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的反馈清单,继续加大对公共场所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问题清单整改到位,顺利通过明察、暗访。(嵩明县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