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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2019年10月游泳场所卫生监督和监测情况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04日 14:34:14  来源: 昆明卫生健康监督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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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昆明市2019年10月游泳场所卫生监督和监测情况

  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监督执法局于2019年10月中旬对昆明市主城五区、三个国家级开发(度假)区游泳场所开展了10月份统一卫生监督检查和游泳池水水质抽检工作,今日向社会发布游泳池水水质抽检结果。

  根据《游泳场所卫生标准》(GB 9667—1996)的要求,游泳池水水质检测项目为细菌总数、大肠菌群、PH值、浑浊度、尿素、游离性余氯等共6项指标。此次专项工作,监督检查游泳场所74家,抽检游泳池水98件。检测结果显示,游泳场所水质合格69家,不合格5家,合格率93.24%不合格指标分别为PH值、游离性余氯超过国家标准。

  针对10月份不合格5家游泳场所,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监督执法局将按照《游泳场所卫生规范》要求,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依法责令5家游泳场所立即改正并予以行政处罚。

  2019年主城五区、安宁市和三个国家级开发(度假)区游泳场所水质监督检测工作已全部完成全年共抽检游泳场所553家次707件样品,合格468家次,场所合格率84.63%。

  目前已进入冬季,游泳的总体人数在减少昆明市各级卫生健康监督机构还将继续按照“谁发证,谁监管”原则加强游泳场所的日常监督与指导督促游泳场所按照《游泳场所卫生规范》要求,落实游泳场所卫生管理常态化,及时发现并消除游泳场所存在的卫生安全隐患,提升游泳场所卫生安全质量,防止因游泳导致介水传染病和危害健康事故的发生,保障市民健康权益。同时,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监督执法局要求各游泳场所进一步强化卫生管理意识和主体责任,确保浸脚池、强制喷淋设施正常使用,确保游泳池水自检和消毒工作落实到位并登记齐全,按时补充新水,全面检查游泳场所卫生状况,及时公示水质自检结果,强化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进一步提高昆明市游泳场所卫生管理水平。(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处

责任编辑:董明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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