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市局完成全市备案制中医诊所中医药服务专项检查工作

为切实加强备案制中医诊所中医药监督管理工作,规范中医药服务和市场秩序,完善中医药监管与执法机制,严格中医药监管与执法责任,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中医药法》《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2019年7月3日至10月15日,昆明市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执法局对全市备案制中医诊所依法执业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工作。
此次检查,分医疗机构自检自查、监督部门专项检查、总结上报三个阶段实施;主要从是否取得《中医诊所备案证》,是否超出核准的诊疗范围从事诊疗活动,是否有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的情形,医师是否有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情形,是否规范开展中医医疗技术、方法,是否以医疗名义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相关用品,是否按照法律规范发布中医医疗广告等方面进行检查。此次检查共检查了备案制中医诊所122家(其中有3家已停止诊疗活动正在办理注销手续),下达了6份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
云南省中医药管理局已经开展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考核相关工作,全市将会迎来备案制中医诊所申办热潮。下一步,昆明市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执法局将进一步建立健全新形势下备案制中医诊所的监管要求,进一步规范中医药服务市场,指导各县(市、区)卫生监督机构规范开展中医药服务检查,提高中医药监管能力和水平,营造人民群众放心的就医环境。(中医药卫生监督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