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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沿边金融改革 云南将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14日 16:09:21  来源: 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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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网讯(记者 张蕊)3月14日,在《云南省新时代扩大和深化对外开放若干意见》及其政策要点新闻发布会上,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副行长朱斌就下一步将从哪些方面深化沿边金融改革回答了记者提问。

  朱斌表示,将从四个方面着手,全面加大对云南省辐射中心建设的金融支持。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充分发挥人民币对外贸易过程中的结算、计价功能,不断推动境内外市场主体在跨境交易过程中使用人民币进行计价、结算;继续鼓励个人经常项下使用人民币进行跨境结算,最大限度方便市场个体对外经济交往活动;大力支持贸易、投融资项目下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支持使用人民币进行跨境投资,推动境内银行为境外项目提供人民币贷款,鼓励银行开展境内外联动的人民币融资产品;加强舆论引导,利用南博会、边交会等各类平台,广泛宣传跨境人民币业务政策,不断扩大跨境人民币结算范围。

  完善区域货币交易体系。以人民币兑换泰铢、老挝基普、越南盾等周边国家货币为突破口,鼓励商业银行积极推进非主要国际储备货币的银行柜台兑换;支持市场主体根据需求和商业可持续原则,按照试点管理办法设立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机构,满足跨境市场个体对人民币与周边国家货币兑换交易的各类需求,充分发挥个人特许兑换机构作为银行兑换体系必要补充的作用;鼓励商业银行积极探索人民币与周边国家货币兑换机制,逐步完善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人民币与周边国家货币兑换体系。

  推进跨境人民币结算基础设施建设。积极研究推动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的应用,争取人民银行总行政策支持,创造条件鼓励指导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和外资银行加入CIPS;鼓励并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与有资质的支付机构合作,为跨境电子商务(货物贸易或服务贸易)提供跨境本外币支付结算服务。

  深化与周边国家的金融合作。扩大境内外银行业同业间的交流合作,加强在跨境融资、结算、金融创新和服务方面的交流。继续深化与周边国家金融监管部门的交流合作,推动双边本币结算。不断拓宽合作领域,丰富合作形式。

责任编辑:邓蕊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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