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盘龙区积极开展“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专项整治工作

为贯彻落实昆明市卫生计生委关于《昆明市卫生计生委开展“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的要求,严格监管“保健”市场乱象行为,加强中医养生“保健”市场的规范管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盘龙区卫生执法监督局于2019年2月25日至3月1日在辖区组织开展了监督检查。
此次检查重点检查,以中医药“预防”“保健”“治未病”等为名,假借医学理论和术语欺骗、诱使强迫消费者接受非法诊疗,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未经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查和未按照审批的《医疗广告审查证明》违法发布医疗广告和中医药作虚假、夸大宣传的行为。
2月25-28日,盘龙区卫生执法监督局出动了车辆 5 车次、执法监督人员 10人次,共检查了辖区41家中医医疗机构和养生保健机构,其中检查了35家中医诊所、2家中医门诊部、2家养生保健机构、2家美容机构。此次盘龙区卫生执法监督局开展的检查,在各级中医医疗机构、设有中医科的医疗机构未发现违法行为,未发现中医药作虚假、夸大宣传的行为,未发现虚假违法广告和以“保健”为名开展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此次盘龙区卫生执法监督局开展的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是,部分中医诊所未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销售预包装食品和保健食品,1家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机构索证不齐全。针对发现的问题,卫生监督员已开具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期限整改。
3月1日,盘龙区卫生执法监督局出动5名监督员,联合盘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龙泉办事处的中医养生机构开展了检查。此次联合检查共检查了2家中医医疗机构、2家美容机构。针对1家中医诊所医师执业证及资格证未能提供的问题,卫生监督员已开具现场检查笔录进一步进行调查处理。针对发现的医疗美容机构涉及药品器械问题,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做相应处理。
下一步,盘龙区卫生执法监督局将继续加强对中医养生“保健”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发现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做到绝不姑息、严厉查处,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