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2018年财政政策执行和财政重点工作情况
1.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精准施策支持打好脱贫攻坚第一场硬仗。筹措安排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38.9亿元,其中,省级财政资金45.9亿元,超额完成省级财政投入不低于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0%的要求。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等按照现行标准在相关支出中足额安排。在全国率先推进贫困县财政涉农资金省级源头实质性整合,整合中央和省级财政涉农资金370.3亿元,下达88个贫困县。安排27个深度贫困县的涉农整合资金比上年增长25.1%,其中专项扶贫资金增长69.2%,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建立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抓好扶贫开发成效考核、审计、巡视等发现问题的整改。综合施策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完善管理机构和制度体系,全省14个州(市)本级、91个县(市、区)成立政府性债务管理委员会,压实各级政府主体责任。出台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方案等系列制度。全面落实政府债务预算管理和限额管理、风险和监督管理等各环节管理制度。搭建云南省财政金融风险防范监测预警信息平台。抓好违法违规举债担保和变相举债整改工作。积极开好前门,积极向中央争取新增债务限额682亿元,增长30.7%。制定出台加强财政金融合作、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政策意见,支持地方金融企业改革。统筹施策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通过预算安排和专项债券筹措安排资金54亿元,支持滇池、洱海、抚仙湖等9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积极支持“蓝天、碧水、净土”行动,支持完成全省14.7万辆黄标车淘汰任务。筹措安排资金85.8亿元,深入推进森林云南建设。出台建立健全云南省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积极推进跨流域生态补偿。建立赤水河跨省区生态补偿机制。
2.促进经济平稳健康较快发展。出台实施稳增长政策措施。制定出台实施意见,筹措安排资金195.7亿元,支持工业转型升级、中国制造2025、工业园区、技术改造、降成本等,确保稳增长政策全面落实到位。积极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任务。筹措中央和省“去产能”奖补资金1.9亿元。筹措安排中央和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49.4亿元,支持实施棚户区改造13.9万套。着力支持基础设施、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等领域补短板。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及时完成先进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留抵退税15亿元的退税任务。阶段性降低企业部分社会保险费率。停征、免征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降低2项政府性基金征收标准,停征排污费、坝区耕地质量补偿费等。支持民营经济、实体经济加快发展。采取有效措施推动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规模达到20亿元。充分发挥省信用再担保公司和农业信贷担保公司作用,新增涉农和中小微担保贷款113亿元。积极落实普惠金融政策,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支持新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08亿元。撬动金融机构发放涉农贷款592.3亿元。统筹支持对外开放。支持全省外贸进出口保持较快增长。支持通关便利化和口岸提效降费。做好第5届南博会暨第25届昆交会和首届中国—南亚合作论坛经费保障。支持参加中国首届国际进口博览会。
3.助推培育发展新动能。加快构建迭代现代产业体系。以“两型三化”为方向,八大重点产业加快培育壮大。工业经济加快转型升级,烟草业稳中有进,有色、电力等行业发展势头良好。信息技术、人工智能和新材料等新兴产业加快发展。促进构建“传统产业+支柱产业+新兴产业”的迭代现代产业体系。支持打造世界一流的“三张牌”。积极支持推进水电铝材、水电硅材一体化发展。将新能源汽车产业首次纳入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资金支持范围。筹措安排资金10亿元,制定财政奖补支持政策,支持培育壮大绿色食品产业龙头企业。筹措安排资金5亿元,重点支持中药生产、标准建设、品种培育、平台建设等,推动中药饮片一二三产业全产业链融合发展。筹措安排资金5亿元,支持“一部手机游云南”APP上线运行。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筹措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40.5亿元,着力完善财政支农体制机制。筹措中央和省级资金25.6亿元,完成300个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任务。深入推进30个村级“四位一体”建设和90个县(市、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筹措安排资金25.8亿元,建设高标准农田243.9万亩,新增7个县(市)列入国家级农业综合开发县。全省财政筹措资金64.7亿元,支持全省25981个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全覆盖。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厕所革命”。支持创新型云南建设。筹措安排资金16.1亿元,支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财政科技资金管理体制改革,激励地方各级政府加大财政科技投入。支持人才强省战略,支持启动云南省“千人计划”、“万人计划”。
4.支持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支持“五网”基础设施建设。省级财政筹措安排资金151.8亿元,助推重大工程项目打牢前期工作,助力全省县域高速公路“能通全通”工程建设,怒江美丽公路建设加快推进,支持建制村通硬化路,保障国省干线和农村公路养护等,支持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落实省级铁路建设资金35亿元,加快全省铁路网建设,持续推动增加国际和地区航线。筹措资金94.9亿元,支持滇中引水、小型农田水利等工程建设。注资省水投公司20亿元。支持云南省电子政务、省党政专用通信二级网建设项目等。支持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开展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省级试点。筹措安排资金22.5亿元,对15个特色小镇建设实施奖励。筹措安排资金6.4亿元,支持城镇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昭通市入围中央黑臭水体整治示范城市。
5.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支持教育事业优先发展。全省教育支出达1082.8亿元,比上年增长8.5%。全面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和营养膳食改善计划。支持88个贫困县全面完成薄弱学校改造任务。支持学前教育“一村一幼”工程建设和普通高中“扩容提质”工程建设。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发展,支持云南大学“双一流”建设。支持现代职业教育发展。兑现500名乡村优秀教师奖励政策。支持创业就业。筹措安排资金12.9亿元支持创业就业。支持实施“创业孵化基地建设计划”。帮助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4.9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2.2万人,开发公益性岗位5.86万个,援助1719户“零就业家庭”至少一人就业。支持就业扶贫、技能扶贫工作。支持“健康云南”建设。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推进综合改革等补助。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医疗费用兜底保障“四重保障”政策。支持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支持保障全省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织密社会保障网。加快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做好养老金提标资金配套工作。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3500元。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实施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支持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统筹做好残疾人和儿童服务保障等工作。促进文化体育事业繁荣发展。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支持“六馆一站”免费或低收费开放,举办免费公益文体活动等。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8000元。支持文艺精品创作和广播电视事业发展等。支持竞技体育和群众体育发展,有效保障第十五届省运会等重大体育活动。支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创建工程进展良好。兴边富民工程改善沿边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三年行动计划有效实施。切实做好应急救灾工作。支持实施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支持白格堰塞湖抢险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支持麻栗坡县特大山洪泥石流和通海、墨江地震等应急救灾工作。保障平安云南建设。
6.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预算管理体制不断完善。初步形成中期规划、年度预算和项目库“三合一”的预算管理体系。突出抓好项目库建设和预算绩效管理。预算公开做到应公开全公开。将零基预算改革、项目支出通用定额标准和专用定额标准体系建设向纵深推进。省对下财政体制更加注重激励。研究实施云南省财政税收增收留用及奖补政策,将省级分享收入增量全部或大部分留给各地,激发和调动了各级培植财源、加快发展的积极性。研究拟定省与州(市)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方案。全力推进税制改革。着力保障相关领域改革。
7.建设高质量现代财政。提升财政收入质量。强化财政收入质量管理、激励考核督导,全省财政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超过70%,达到71.4%,129个县(市、区)非税收入占比全部下降到50%以下。有效规范财政支出。创新预算执行管理办法,实现财政资金监督和使用形成良性互动。预算支出进度不断加快,在财政部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支出进度月度考核排名中持续靠前。着力提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水平。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托底线、促脱贫、奖绩效的思路,省对下均衡性、基本财力、生态等一般性转移支付大幅增加,促进县级财政“三保”责任落实,督促落实和保障“三保”支出。健全资金筹措机制。加大向中央争取力度。规范推广运用PPP模式,云南省进入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451个,投资额11197.6亿元。列入国家级示范项目数和投资额均居全国首位。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研究建立“一个意见+N个办法+1套规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总体制度框架。全面下达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完成51个省级重大项目细化再评审,审减资金1.2亿元。开展2019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前置审核试点。
8.全面提升财政管理水平。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进云南省财政系统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推动法治财政建设,云南省财政厅被列为“全国财政系统法治财政建设示范点”。阳光财政建设进一步推进。财政资金支持市场主体“网上申报、网上办理、网上公示”的“云财阳光一网通”平台建成上线。强化财政监督检查。开展财政收支真实性、政府性债务管理、扶贫资金监管“三大检查”,切实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和财政支出收益。对全省财政资金下达实施预警监督。规范内控制度执行。建立与财政部驻云南专员办常态化的沟通交流机制,进一步抓好巡视、审计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严格执行人大各项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进一步完善人大代表沟通联系和建议办理机制。认真办理省人大建议和省政协提案266件,办复率、按时办结率均达到100%。深入推进预算监督联网平台建设,协助财政部联系服务好在滇全国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