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9日,国家民委官方网站发布公告,命名云南省普洱市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市”,这也是普洱市继宁洱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后获得的又一殊荣。1月28日,两会聊天室里一场围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为主题的对话展开,嘉宾们以普洱市为生动实践案例发表各自看法。
将“民族团结”融入“脱贫攻坚战”
“一市连三国,一江通五邻”,这里是云南省的面积大市、边境大市、民族大市——普洱,全市国土面积4.5万平方公里,全市辖10县(区),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数的61%。特殊的历史、地理和民族因素,决定了普洱各项工作的开展与民族工作紧密相连,形成了“不谋民族工作就不足以谋全局”的发展理念。
“近年来,普洱市紧紧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主题,扎实推进社会经济发展、民生改善,普洱的发展做到了在发展中和谐,在和谐中发展。”全国政协委员、省政协常委、普洱市政协主席魏艺红讲到,未来,始终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稳定作为第一责任,民生幸福作为第一使命,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
省人大代表、澜沧县县长左应华说,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创建工作中,澜沧县把脱贫攻坚和创建全国少数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工作紧紧结合,使创建有了落脚点和着力点。“重点抓安居、乐业两大问题,充分发挥少数民族的地域特色,紧扣民生抓创建,让老百姓得到实惠、获得幸福,夯实民族团结进步的群众基础。”
省人大代表、宁洱县县长罗东保谈到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中,主要总结了三点经验:坚持三个强化,强化组织领导、强化宣传发动、强化保障机制;实现四个结合,与贯彻落实民族政策相结合、排查化解民族矛盾相结合、发展民族经济相结合、改善民族民生相结合;实施九个示范,党的建设引领示范、实施发展动力增强示范、实施民族地区脱贫攻坚示范、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示范、实施民族文化繁荣示范、实施民族教育振兴示范、实施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培养示范、实施民族与宗教事务治理示范、实施民族团结誓词碑精神弘扬示范。
弘扬“民族团结誓词碑”精神 播种民族团结种子
普洱是新中国民族工作“第一碑”——民族团结誓词碑的诞生地,民族团结有历史、有传统、有血脉。“充分挖掘‘民族团结誓词碑’精神,加强中华民族文化的阐释和宣传教育,促进各民族人心归聚、精神相依。”省政协委员、普洱市委常委、市委统战部部长李鸿说到,让广大普洱人民延续“誓词碑”精神,践行“誓词碑”誓言,不忘初心,促进民族团结。
李鸿表示,要夯实基础抓创建,注重培树先进典型、发挥其示范引领左右,营造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因地制宜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融入各族群众日常工作,实现各民族手足相亲、守望相助。“要从基层抓起,还要从娃娃抓起,例如澜沧县部分小学编曲各少数民族舞蹈,在小学课间操期间跳民族舞进行民族文化的交流和学习,从小在孩子的心中播下一颗民族团结的种子,通过民族文化交流实现团结和进步。”左应华举例说。
对此,省政协委员、澜沧县发展河乡党委书记尚正姝娜表示认同,要深入基层,让最贫困的地区都知道政策,保证脱贫攻坚政策不落一户,惠及每一个贫困群众,大力宣讲民族团结政策,营造民族团结的良好氛围。
云南网实习记者 杨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