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抓住关键 共建共享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推进这一任务落到实处,我们要认真贯彻中央、省委的安排部署,学习先进、补齐短板,以农民为主体,树立问题意识,抓住关键、共建共享。
近年来,我省围绕美丽乡村建设,统筹规划、高位推进,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实施了一批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和重要行动,在整治农村人居环境上取得了显著成效,农村整体面貌发生了很大改变。但也要看到,我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还存在一些痛点和盲点,只有不折不扣落实好《云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各项重点任务,才能把云南乡村建设得更美丽、更宜居。
建设美丽宜居乡村,要树立问题意识,加强对顽疾的治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垃圾围村”、污水横流现象已经成了很多村子脏乱环境的集中表现。如何有效处理垃圾和污水,原来各家各户自行循环的模式显得非常乏力,只有建设匹配的垃圾、污水处理公共设施,构建城乡一体化处理的工作机制才能满足需求。农村垃圾处理可参照城市的做法,但更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处理模式,适合收集转运的就收集转运,适合就地处理的要就地处理,确保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实现全收集全处理。
建设美丽宜居乡村,要坚持以农民为主体,推进共建共享。农村是广大农民的家园,整治农村人居环境必须坚持以农民为主体,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创造性。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作用,大力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制定完善村规民约,通过各种方式进行教育引导,让保护环境、文明卫生等公共责任意识在广大村民中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促进农民群众养成共管共享的良好习惯。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民生福祉,事关农村社会文明和谐稳定。让我们携起手来,紧扣干净整洁有序的总要求,强化举措,补齐短板,着力塑造乡村之美,为把云南建设成为中国最美丽省份做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