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云南网讯 (记者 张蕊 龙彦)“截至目前,云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制定和批准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535 件。”11月26日下午,在“壮阔东方潮、奋进新时代”云南省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四场——民主法制主题新闻发布会上,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史政就十八大以来省人大常委会在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方面所取得的成就做了介绍。

据悉,在云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制定和批准的535 件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中,制定省的地方性法规224 件;批准民族自治地方变通规定6 件、自治条例37 件、单行条例173 件;批准设区的市、自治州地方性法规95 件;期间先后废止(含失效)地方性法规164 件。
围绕关系全省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省人大常委会积极开展监督工作,不断增强监督实效。省人大常委会先后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502项,开展执法检查、视察、专题调研、专题询问和专项工作评议等362次,审查报备的规范性文件194件,有效保证了宪法和法律法规在云南的遵守和执行,保障了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有力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
围绕省委重大工作部署,云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对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保护、预算调整、年度决算、撤县设区(市)、人大换届选举等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292项,有力支持了全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
在深化和拓展代表工作方面,云南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目前,省人大常委会指导、支持基层人大建立代表活动站(室)7085个,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基层省人大代表189名,全省近11万名各级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35.93万名(户),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的重要作用日益突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