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记者 熊强 赵黎浩)近日,记者从云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获悉,昆明市已于11月1日与云南省同步执行《云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8年版》(以下简称《药品目录》),此前执行的2010年版与现行的2018年版并行使用6个月,到2019年4月30日后停止使用。
据悉,2018年新版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较2010年版扩大了纳入医疗保险报销的药品范围,增加了36个国家谈判后大幅降价的高价药品,更好的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医疗需求。
2018年版《药品目录》包含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准予支付费用的药品共2881个(含36个谈判药)。包括西药1461个、中成药1420个(含民族药99个)。其中,仅限工伤保险基金准予支付费用的品种9个,仅限生育保险基金准予支付费用的品种8个。与国家版医保目录相比,此次云南省医保目录新增西药134个,新增中药177个。乙类药品个人先行自付比例统一为3%。
根据通知规定,《药品目录》印发执行后,全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统一按照2018年版《药品目录》支付医药费用,新版《药品目录》于2018年11月1日起执行。
附件:2018版 药品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