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听到以壮话和壮族山歌形式宣传党的宗教政策,让我们男女老少都听的亲切,听明白了,听得懂了……”9月13日中午,富宁县委统战部深入谷拉乡平蒙村委会那定、那独村等少数民族村寨,开展首场“双语”宣传民族宗教政策活动,深受群众喜爱。
富宁县委统战部结合边疆少数民族人口多的实际,创新宣传方式,从7月以来,将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译成壮语、苗语两种少数民族语言并创编出一首壮族山歌歌词,旨在通过以民族语言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的亲切感,将政策条例以通俗易懂的民族语言和甜美动听的坡芽山歌演唱形式向群众展示,让宗教条例深入人心,营造良好宗教法治氛围,推进宗教法治建设。
“我们要时刻感恩党,感恩祖国,要遵守法律法规,抓好生活生活……”13日晚上,在那龙村委会那农村小组开展宣传活动,30余位村民在聆听宣传后,村民王啟由表达了喜悦与感恩之情。
14日,正值谷拉街天,在乡活动中心门前设点宣传,多次重复播放壮语版、汉语版和山歌版,并不时分发宣传资料和发放纪念品,吸引了赶集群众驻足聆听。
此次深入谷拉乡开展民族宗教政策“双语”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400余份,发放纪念品87份,受教育700余人,拉开了“双语”高效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序幕,取得良好宣传效果。
富宁县委统战部将从9月底至11月份,继续深入县城区广场、汽车客运站、高铁站、公园,各乡(镇)赶集聚集区(含村委会具有赶集风俗聚集区),各宗教活动场所(点),田蓬镇和木央镇边境少数民族集居的苗族村寨等地,巡回开展民族宗教政策“双语”宣传活动。
供稿:富宁县委统战部 陆大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