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是一个多民族山区农业市,境内居住有彝、回、苗、壮、水、白等25个少数民族,共100437人,仅占全市总人口的6.7%,其中彝族69377人,占少数民族人口的69%;回族20627人,占少数民族人口的20%;苗族5046人,占少数民族人口的5%;壮族、白族、水族等其他少数民族5387人,占少数民族人口的6.5%。
全市28个乡(镇、街道)都有少数民族居住,少数民族占30%以上的民族村(居)委会有26个,分布呈现“三多、三少”:绝对人口多,相对人口少;居住在山区的多,坝区的少;散居杂居民族地区多,纯民族地区少。
一年来,在宣威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曲靖市委统战部和民宗侨局的关心帮助下,在各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市委统战部把统一战线“大团结、大联合”主题同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统一起来,切实履行研究政策、综合协调、培养干部、督促检查等职能,当好党委在民族工作方面的参谋助手,全面正确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促进各民族人心归聚、精神相依、戮力同心,推动了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2017年,东山镇党委、政府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4个单位、4人被曲靖市表彰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或个人。
做好项目申报和精准扶贫规划工作
组织申报海岱镇、羊场镇清水村委会、乐丰乡、东山镇火石盆村委会、宝山镇被古村委会、热水镇黎山村委会,西泽乡迤那、建设村等12个镇、村作为今后三年实施的民族项目。
项目带动助推民族地区经济发展
按照“打民族牌、谋富民策、建和谐村”的总体思路,整合资金1500余万元,对倘塘镇松林、板桥街道永安村委会民族团结示范项目进行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安居房建设,项目的实施,极大地改善了民族地区生产生活条件,丰富了民族地区精神文化生活,实现了民族文化的传承和发扬,促进了民族地区经济发展。配合相关部门安排使用好全市26个民族村委会130万元的民族发展资金。
落实民族教育政策,保护少数民族文化,发展民族体育事业
办理民族身份认证手续668人次,选报宣威市幼儿园、宣威市虹桥街道中心幼儿园、得禄乡中心幼儿园作为民族团结教育示范学校,对普米族等较少民族高中学生按每年1000元/人发放助学补助。出版发行了《宣威市回族历史与文化》,收集整理《宣威市苗族历史与文化》,向省民委申报传统文化项目6个。组织代表团参加曲靖市第四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获金奖14个、银奖7个、铜奖14个、道德风尚奖14个,并获优秀组织奖。
强化宣传,筑牢民族团结思想基础
通过少数民族重大传统节日活动、在中小学开设民族教育课程,发放《今日民族·中小学版》、《义务教育阶段民族团结教育教材》和《非义务教育阶段民族团结教育教材》,向各相关单位、各乡镇和各民族村(居)委会征订赠送《今日民族》杂志等形式,广泛宣传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引导各民族干部群众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筑牢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稳定的思想基础、群众基础。
完善机制抓服务,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社会和谐稳定
调整充实全市民族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影响民族团结矛盾纠纷信息报送、分析研判和排查调处制度,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形成“没有问题抓预防、潜在问题抓排查、发现问题抓疏导、遇到问题抓调处”的工作格局。通过政务中心服务窗口受理民族成份变更申请136件。落实《云南省城市民族工作条例》和《曲靖市清真食品管理办法》,完成158家清真食品标志牌年检,按政策登记、发放清真食品标牌和生产经营许可证31家。关心关注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春节慰问少数民族贫困群众56户、发放慰问金2.18万元。
供稿:曲靖市委统战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