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28日上午,云南省德宏州对德宏瑞丰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法人董自花、芒市诺丰农资有限公司法人李文聪等9家农药经营单位法人颁发了该州首批跨区域农药经营许可证。这是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后,该州发放的第一批跨区域农药经营许可证,标志着该州农药经营行为步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从源头杜绝假冒伪劣农药经营活动。
农业部《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国家实行农药经营许可制度,农药经营者必须符合农药经营许可条件,依法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方可从事农药经营活动;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由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其他农药经营许可由州、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农药经营者的申请分别核发。
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及配套的五个管理《办法》出台已来,该州各级农业主管部门积极落实农药经营许可相关工作,举办了农药经营人员资质培训班5期共计680人,对全州所有农药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就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进行了专业、系统、全面的培训,并对申请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的要求进行了详细讲解。除了要求有必要的从业资格外,对于经营场所面积、仓储场所面积、安全防护设施、计算机追溯系统、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等方面,也做出硬性要求。
6-8月以来,该州农药经营许可证申领工作已全面启动,州、县市两级农业主管部门按照《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在开展农药经营资质培训的基础上,对提交申请材料的农药经营单位,进行了材料审核、实地查看,逐条、逐项落实材料的真实性。截止8月底,全州共发放农药经营许可证41本,为打击侵权假冒伪劣农药提供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