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云南省红河州委、州人民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各级各监管部门履职尽责,全州未发生较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守住了安全底线,食品安全整体形势稳中向好。
一是主体责任得到全面落实。印发了《食品安全监管党政同责的实施意见》,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切实推进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
二是风险防控科学到位。坚持州级每两个月、县级每月开展1次食品风险研判,制定对策化解食药安全风险隐患。强化监督抽检,让监管跑在风险前面。2017年,共抽验检测54989批次,查处各类食品违法案件248件。
三是重点问题靶向治理。结合地区特点,开展肉及肉制品、食品摊贩、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等专项整治40个。加强部门协作,组织教育、卫计、农业、住建、市场监管、工信、广电等部门开展了节假日、重要时段食品安全联合检查工作,有效规范食品生产经营市场秩序。
四是社会共治格局初步形成。认真组织开展了“尚德守法 共治共享食品安全”宣传周等主题活动,通过电视、广播、网络、报刊杂志等传媒,大力营造社会各界共同治理食品安全的浓厚氛围,制作、发放食品安全知识和预防食用野生菌中毒等宣传资料45万份,民众食品安全意识不断提升。强化应急处置工作,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