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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纪念《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颁布十周年座谈会召开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20日 14:50:00  来源: 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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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0日,云南省委统战部、云南省佛教协会在迪庆州香格里拉市举办云南省纪念《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颁布十周年座谈会。

  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委藏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杨光海,省民族宗教委党组成员、云南佛学院常务副院长赵成龙,迪庆州委副书记茶忠旺,全国政协委员、省佛教协会副会长、大理崇圣寺方丈崇化,省佛教协会驻会副会长、秘书长康南山等出席会议。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省佛教协会副会长、丽江市政协副主席东宝⋅仲巴,省佛教协会副会长关加益西喜绕,省佛教协会副会长让迥⋅贡觉丹增等17位活佛、38座寺院民管会主任及省、迪庆、丽江、怒江州(市)统战民宗部门和寺庙管理局负责同志参加了座谈会。

  杨光海指出,《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作为我国第一部管理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的法规,也是中央“依法治藏”方略的具体体现,是党和政府保障公民信仰自由、尊重藏传佛教活佛传承继位方式、规范活佛转世事务管理的重要举措,《办法》的出台有利于解决活佛转世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有利于维护藏传佛教正常秩序,有利于促进藏区发展稳定。要严格执行《办法》和我省实施意见,加强活佛转世管理,做好活佛培养教育工作,不断提高新一代活佛的综合素质特别是政治素质,真正造就一批政治上靠得住、学识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爱国爱教宗教人士队伍。希望藏传佛教界人士,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始终按政策法规开展宗教活动,坚决维护政策法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发扬爱国爱教优良传统,引导信教群众把更多精力、智慧和力量用到发展生产和脱贫致富上,用实际行动服务脱贫攻坚和全面小康;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寺规僧约,促进寺庙稳定、宗教和顺,为藏区团结稳定、长治久安贡献力量。

  茶忠旺在致辞中指出,长期以来,迪庆州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和《办法》,活佛转世传承继位方式得到充分尊重,活佛转世工作得到广泛认可,活佛转世事务管理持续规范,活佛培养机制建设日趋完善,领导干部联系宗教代表人士制度不断加强,信教群众信仰需求得到充分满足。依法管理活佛转世事务已成为藏传佛教界和藏区广大信教群众的共识。迪庆州将继续贯彻落实《办法》,确保活佛转世事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确保藏传佛教健康有序发展。

  出席座谈会的各位活佛围绕主题,谈体会谈感想,畅所欲言。大家一致认为,《办法》的颁布施行,有效规范了活佛转世工作,满足了藏传佛教界的要求和信教群众的愿望,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藏传佛教的尊重、对历史定制的尊重、对藏传佛教信众感情的尊重。十年来,《办法》在有效落实中不断深化、不断完善,在维护国家统一,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和谐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依法推进活佛转世事务的基本依据,受到宗教界和信教群众欢迎。进一步认真学习和落实好《办法》是全体藏传佛教界人士的共同责任,也是促进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应有之义。

  (供稿:迪庆统战)

责任编辑:何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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