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对民族宗教工作新要求,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统战工作会议及中央、省委、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2017年12月20日,寻甸县在县文化中心两馆报告厅召开2017年民族宗教工作会议。12个乡镇(街道)分管民族宗教领导、统战委员、民宗助理,邀请倘甸“两区”四乡镇分管民族宗教领导、统战委员、民宗助理,全县3个宗教团体负责人,133所依法登记备案的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共计230余人参加会议。
寻甸县委常委、统战部长徐正权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杨智斌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光凤,县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周例辉出席会议。
会议全面总结了2017年民族宗教工作,并安排部署2018年民族宗教工作,会议还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
徐正权就寻甸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工作提出三个方面的建议。
一是认清形势、统一思想、牢牢把握民族宗教工作的大局。要深刻学习、认真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站在党和国家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新时代下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意义,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做好全县民族宗教工作;
二是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全力提升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要强化政治及业务知识学习,提高政治站位和自我修为。以建设和谐寺观为宗旨,加强宗教场所管理,积极组织服务信教群众,形成有效的约束和监管机制,积极引导宗教活动,依法惩处利用互联网进行宗教违法犯罪活动,严打有关乱象,营造清朗的宗教环境。增加宗教场所资金投入,加强安全隐患排查,确保寺观安全;
三是凝心聚力、共享共建,共筑中国梦。在寻甸脱贫攻坚最后冲刺阶段,宗教界人士要主动作为,发挥正能量,在群众进行宗教活动时,要积极引导群众自信自强、感恩奋进、脱贫光荣,为实现寻甸县如期脱贫摘帽贡献一份力量。持续发力、共同努力,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与脱贫攻坚工作相结合,与民族宗教工作相结合,与法制建设工作相结合,提前谋划,高质量完成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任务。
(供稿:寻甸县委统战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