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是全国唯一的白族自治州,有白、汉、彝、回、傈僳、苗、纳西、壮、傣、阿昌、藏、布朗、拉祜等13个世居民族,47种民族成份。2013年8月,大理州被列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地、市、盟)”首批13个试点之一。在国家民委的关怀帮助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委统战部和省民宗委的支持指导下,全州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对大理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工作主题,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繁荣稳定幸福示范区建设,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加快推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了显著成绩。2016年11月,在大理白族自治州建州60周年庆祝大会上,国家民委为大理州颁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州”牌匾,大理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国家民委副主任陈改户为大理州颁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州”牌匾
抓实组织推动 强化示范创建工作保障
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全社会通力合作的民族工作格局,最大程度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投身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一、把推进示范创建作为重大政治任务
把民族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干跨越发展实事,建全面小康大理”的重要内容,举全州之力抓好示范创建。先后制定了《关于争当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州的实施意见》《关于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繁荣稳定幸福示范区的意见》《关于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七进”活动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示范创建工作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扎实推进示范创建工作。
二、把示范创建作为“一把手工程”
成立了由州委书记、州长任组长的示范区建设和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和工作制度。全面加强对示范区建设和创建工作的领导。将每年8月定为“大理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月”。
三、把民族干部培养作为推动示范创建的关键抓手
在州委党校成立少数民族干部学院,建立8个民族团结进步类干部培训现场教学基地,先后举办专题培训班91期,培训干部1.9万人。13个世居民族中有11个民族分别有1名以上县处级干部,少数民族干部配备比例均超过了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
四、把整合资金作为推动示范创建的重要手段
整合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脱贫攻坚等各方面资金,加大投入力度,推动示范区建设。每年州财政预算投入示范创建经费3000万元,县市财政按照1:1比例列入财政预算。同时,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专项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
五、把督查考评作为示范创建的重要保障
进一步完善民族团结进步目标管理考核责任制,建立健全示范创建工作的考核、通报、问责、奖惩等制度,加强示范创建年度目标任务考核检查。
抓实示范工程 打牢民族地区发展基础
把改善基础设施和培育壮大产业作为民族地区持续发展的重中之重,推进示范创建与经济发展共促互进。
一、着力实施“十百千万工程”,推动民族地区经济发展
按照“重点突破、以点带面、示范引导、全面推进”的思路,突出抓好省示范区“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点创建工程”。投入专项资金1亿多元,整合各类资金5.6亿元,先后创建了1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10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168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9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打造了33个少数民族特色村寨。
郑家庄七个民族一家亲
二、着力推动“586”工程,促进民族地区民生改善
按照“抓样板、带中间、强帮扶”的思路,整合各类资金76.63亿元,认真实施“586”工程,帮扶发展条件滞后的周边结合部少数民族1225个自然村加快发展,实现“五通八有”(即通水、通电、通路、通广播电视、通信息,有安居房、有高稳产基本农田、有增收致富产业、有村内硬化道路、有乡村亮化设施、有公共卫生厕所、有垃圾收集处理池、有综合活动中心);打造150个样板村,实现“五好八高”(即经济发展好、村容整洁好、民主管理好、村风民俗好、邻里和睦好,群众生活水平高、居民综合素质高、人居环境质量高、社会文明程度高、民生保障能力高、生产组织层次高、服务管理效率高、特色文化活力高)。
三、着力培育特色产业,助推民族群众走上致富路
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重点培育壮大烤烟、核桃、乳业、民族刺绣、民族雕刻等特色产业。大力发展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加快培养新型农民,推动农业向农产品加工、休闲旅游业融合发展。核桃种植面积达1015万亩,实现年产值近100亿元,成为“全国核桃第一州”。
四、着力推进脱贫攻坚,加快民族地区脱贫步伐
以脱贫攻坚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突出“五个一批”,落实“六个到村到户”,全面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要求。3年来,实施农村危房改造11.25万户,54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示范点建设扎实推进,不让一个兄弟民族在共同富裕的征程中掉队。
抓实保护传承共建民族团结进步精神家园
坚持以“七进”创建为重要抓手,大力弘扬“民族团结一家亲”的文化内涵,共创共建共享民族团结进步的精神家园。
一、以“七进”为抓手,强化宣传教育
开展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乡镇、进宗教活动场所、进军营“七进”活动。开展编印一套宣传教育知识丛书、制作选播一批宣传专题片、制作展示一批主题宣传牌、开展一批主题专访、选树一批典型人物为主要内容的“五个一”工作。121所民族团结教育活动示范学校通过“小手牵大手”活动,进一步深化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周、日活动1780次,免费赠阅民族知识类刊物52.7万册,资料31万份。
乐秋苗族同胞喜迎十九大
二、以民族文化为重点,创新创建载体
加强民族文化阵地建设,全州已建成文化馆(站)112个、图书馆13个、村级文化室602个、农家书屋543个,建成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县级中心13个、乡镇网点110个。抢救和保护少数民族文化遗产,争取云南省民族文化保护传承项目46个,资金1333万元。
三、以先进典型为引领,增强创建实效
全州2961家单位开展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基本实现全覆盖。州委、州政府分三批命名了6个创建活动示范县和584个创建活动示范单位,12县(市)共命名了1120个创建活动示范单位。
抓实和谐稳定打牢示范创建的社会基础
坚持“民族宗教工作无小事”,切实维护民族团结,促进宗教和顺,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一、切实推进法治化管理
先后制定和颁布了《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管理条例》《大理白族自治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条例》等14个单行条例,巍山、南涧、漾濞3个民族自治县分别制定和颁布了自治县条例等。
大理州对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二、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全面推行“一站式”“一窗式”服务。积极为各族群众做好政策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工作。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组织作用,健全完善村民自治、“四议两公开”、村规民约,提高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能力。
三、深入推进平安大理建设
创新群防群治工作,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定期开展民族团结稳定形势分析研判和隐患排查,切实做好涉藏维稳工作,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妥善处置涉及民族、宗教等因素的社会问题。
供稿:大理州委统战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