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蒙自市召开落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动员大会。
这次会议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州委州政府创建全国民族团结示范州会议精神,围绕红河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目标,结合蒙自的特点、亮点,进一步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对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的要求,动员全市各族干部群众凝心集智聚力、同心同向同步,强化措施落实,形成工作合力,使蒙自市的各项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会议由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周斌主持。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俊鹏出席会议并讲话。
张俊鹏指出,蒙自市要以落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为契机,紧扣州委“13611”和市委“1336”工作思路,突出“崇文尚德、开放包容”的蒙自精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更上一层楼,更有力地推动蒙自市国民经济持续稳步健康地发展,确保实现与全国全省全州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张俊鹏要求,要统一思想,提高创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把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作为解决民族地区各种问题的总抓手,把民族地区发展融入全市发展大局中,切实改善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转变生产生活方式,保护少数民族优秀传统,让各族群众都过上好日子;要紧扣目标,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各乡镇、市级各部门要巩固提升2013年以来各类创建活动成果,认真借鉴、积极探索、大胆实践,深入推进创建工作。在做好规定动作时,创新自选动作,在体现统一标准和要求同时,又彰显民族和地方特色,增强创建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要抓实措施,稳步推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市级各牵头部门要紧紧围绕“实施三大工程、建立两项机制、开展九进活动、推动跨越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目标任务,认真按照清单要求做好各项工作,强化对清单落实的督查问效,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周斌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落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二是要思路清晰。吃透州委、州政府的指示精神,要将此次示范州的创建工作,主动纳入到贯彻落实市委“1336”的工作思路中去思考、去研究、去谋划、去落实,全面助推全市经济社会的发展;三是要措施有力。各乡镇、各部门必须细化《实施办法》,科学合理地制各项工作措施。四是要保障到位。要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民宗部门综合协调、其他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市乡村三级联动的工作格局,全市各行业、各系统、各群团组织要充分发挥特殊优势,引导和激发全市各族群众积极投身示范州创建工作,真正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共建、人人共享的良好局面。要不断改善工作条件,解决好创建工作中的人员、机构、经费等实际问题,为创建活动有效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会上,市民宗局局长孙健格对创建工作时间节点以及任务分解作了说明。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南舟,市政协副主席樊美莲出席会议。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的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供稿:蒙自市委统战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