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个旧市落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工作和沙甸地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工作,压实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责任,对当前创建工作进行研判和部署,1月20日,个旧市召开落实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暨沙甸地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推进会。认真总结个旧落实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第一阶段的工作情况,安排部署第二阶段的示范创建任务,同时分析研判沙甸地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建设工作,安排、细化和压实六个工作组的工作任务。
市委书记沈焕然,市委副书记、市长赵刚,市委副书记、沙甸区党委书记佘建军,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张态强,市委常委、市委办主任周雪云,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张蓉,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朱兵,市委常委、市委统战部部长念培光出席会议。
沈焕然在讲话中指出,自州委、州政府启动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迅速落实,创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认真按照实施方案展开第一阶段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创建过程中,也有部分单位和领导不注重学习领会创建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精神实质,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对示范创建工作的重大政治意义理解不到位,导致工作推进不力,这将极大地影响到个旧市贯彻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的整体战略部署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必须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示范州创建始终,凝聚全市各族人民智慧和力量,努力形成“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创建氛围。
沈焕然指出,推进沙甸地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建设任重道远,市级各相关部门要突出重点,综合施策,切实抓好跨越发展这一根本任务,抓好民生改善这一本质要求,抓好民族团结这一坚实基础,抓好典型示范这一有效途径,抓好和谐稳定这一关键环节,抓好工作机制这一工作保障,扎实推进沙甸地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建设各项工作。
沈焕然强调,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和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把创建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来抓,严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周密安排、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市创建办要尽快制定和完善《督查办法》、《考核办法》和《责任追究办法》等方案,会同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建立落实工作协调、监督检查、问责问效等工作机制,以更大的决心和气力抓好示范州创建督察工作,既要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也要察认识、察责任、察作风,保证工作推进不滞后、不悬空,确保示范创建圆满成功。
念培光汇报了近期创建工作情况,并就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供稿:个旧市委统战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