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
云南省体育局 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总工会
二、承办单位
临沧市人民政府
云南省呈贡体育训练基地
四、比赛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8年7月23至7月26日
地点:云南省呈贡体育训练基地
五、参赛单位
各州(市)体育(文体)局、教育局。
六、竞赛项目:(4项)
(一)男子甲组:个人竞速赛。
(二)男子乙组:个人竞速赛。
(三)女子甲组:个人竞速赛。
(四)女子乙组:个人竞速赛。
七、参加办法:
(一)每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机械员1人。在预赛中获得各单项前16名的运动员方可报名参赛。
(二)各单位报名后不得更改名单(运动员受伤等特殊原因除外)。
八、运动员资格
(一)年龄规定:
2000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者。
200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二)参赛年龄确认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在云南省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指定的户口登记机关签发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出生日期为准。如身份证年龄信息做过更改,与初始信息为准。
(三)根据云南省体育局下发的《云南省省级体育竞赛青少年运动员注册管理办法》的要求,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持云南省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指定的户口登记机关签发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云南省青少年省级体育竞赛运动员电子注册IC卡。否则不得参加比赛。
(四)省级运动队正式聘用(含试训及输送到解放军并办理正式入伍手续)的适龄运动员可参加甲组的比赛,不得参加乙组的比赛。代表其它省市在国家体育总局和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注册的运动员不允许参加比赛。
(五)在本次比赛中取得前3名的运动员,拒绝省级运动队办理试训招收手续的,将取消该运动员在本次比赛中获得的成绩。
(六)兴奋剂检查和性别检查和违规处罚将根据国际组织、国家体育总局、中国奥委会反兴奋剂委员会、云南省体育局制订下发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参赛运动员须经县级以上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适合参加该项目者。
(八)所有运动员在必须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各队报到时交验保险证明。
九、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审定的最新自行车竞赛规则。
(二)男、女个人竞速赛预赛按国际小轮车比赛淘汰方式取前八名进入决赛,决赛一轮,按成绩排列名次。
(三)竞赛器材:服装、护具器材、头盔、车辆自备。比赛期间,运动员赛前训练、比赛必须穿戴头盔、护具、手套。否则裁判员有权禁止上道。
(四)报名人数不足6人的项目,取消设项。
(五)参赛运动员只能代表1个单位参加1个大项目,1个组别的比赛。
十、裁判员
仲裁、裁判长及部分裁判员由省体育局指派,不足部分由赛区补充。
十一、录取名次及奖励
(一)各单项按成绩录取前8名并颁发获奖证书,并按9、7、6、5、4、3、2、1计分,前3名颁发金、银、铜牌,分别计入各代表团的金牌总数和团体总分。
(二)体育道德风尚奖:集体评2个单位,运动员每单位男、女各评1人;裁判员评5人,工作人员由赛区酌定。被评为体育道德风尚奖的单位和个人均给予奖励,奖品由赛区制作颁发。
十二、报名及报到:
(一)各单位报名单一律电脑打印一式二份于 6月15 日前寄到承办单位。呈贡体育训练基地训练科
联系电话:0871-67492677。
项目联系人:高俊
邮箱:597085655@qq.com 电话:13888780281
(二)各单位和裁判员到赛区报到另行通知。参赛运动队报到时各队需交验运动员人身保险,无保险者,不得参加比赛。
十三、经费
往返旅费由各参赛单位自理,伙食费、住宿费由大会负责。
超编人员费用自理
十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五、本规程解释权属云南省体育局、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总工会。
(来源:云南省第十五届运动会官方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