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县全面实施10057户非“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保证一般贫困户住房“安全稳固、遮风避雨”。
为推进该县“4类重点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以外的农村居民(一般贫困户即非“4类重点对象”)的危房改造工作,通过认真排查,摸清底数,今年以来,按照非四类对象户均2万元的补助标准,全面启动非“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并按照“先规划、后建设、有特色”的原则,因地制宜对建房的设计式样、颜色、施工标准和质量要求等作出明确规定,采取对乡(镇)技术人员、村干部、大学生村官、民间工匠、参建农户现场培训的方式,讲解技术要求、操作程序,切实提高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参与人员业务水平。全面统筹推进10045户一般贫困户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目前在建3674户,竣工3661户,未开工的2710户将于8月底前全部开工建设,确保10月底前全部竣工入住,全面消除全县农村C、D级危房。
记者 张登海 通讯员 吴成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