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云南省商务厅关于扩容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品类、开放商户增补报名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商务部等5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做好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工作的通知》及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大规模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系列工作部署,持续释放绿色智能消费潜力,更好惠及全省广大消费者,省商务厅决定自2026年7月起,在现有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品类基础上新增补贴产品范围,同步开放商户增补报名通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增补贴产品品类及实施渠道划分
本次新增纳入国家补贴支持范围产品共计9大类,分为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家电以旧换新补贴两个渠道落地实施:
(一)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渠道新增品类
智能门锁、智能影音(含投影仪、音箱/音响)、智能扫地机器人(含洗地机)、无人机、数码相机(含运动相机)。
(二)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渠道新增品类
吸油烟机、家用燃气灶(含集成灶)、洗碗机、净水器。
补贴标准:通过领券支付立减的方式按产品最终销售价格(剔除所有折扣优惠后)的15%给予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1500元。
参与补贴活动的产品须有69码、SN码。如有能效水效标准的产品须为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
二、商户报名相关规则
(一)报名准入原则
严格按照商务部统一工作要求,本次商户报名不设置行业、规模、区域限制性门槛,一视同仁支持不同类型经营主体公平参与地方自主品类补贴活动,不限制中小企业参与。有意愿参与的经营主体可通过“云南省家电数码产品购新补贴商户申报”平台线上提交相关报名信息,平台入口://180.76.124.105:5005。
(二)分渠道分类报名要求
分渠道申报:经营数码智能新增品类商户须通过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渠道报名;经营家电新增品类商户须通过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渠道报名,两类渠道报名入口、申报材料、审核流程相互独立,不可跨渠道混报。
存量商户无需重复全量报名:已通过对应渠道完成备案、正常参与当期补贴活动的商户,原有经营品类资质持续有效,无需重新提交全套报名资料。
(三)跨品类增补申报规则
(1)仅经营家电品类、已完成家电渠道备案的商户,若新增销售数码智能类补贴产品,须单独登录数码购新渠道完成增补报名;
(2)仅经营数码智能品类、已完成数码渠道备案的商户,若新增销售家电补贴产品,须单独登录家电以旧换新渠道完成增补报名;
(3)商户已在同一渠道备案经营同类补贴产品的,新增同渠道内细分品类无需重复提交主体资质材料。
(四)报名流程与申报标准
本次增补报名线上申报流程、提交材料、资质审核标准、线上线下核验要求,均与2026年前期家电、数码补贴商户报名规则保持一致,经营主体可登录活动官方申报平台查阅往期申报指引。
三、生产企业商品信息报送要求
各补贴产品生产厂商、品牌总代须配合全省补贴活动落地,按平台统一规范,完整报送本次新增品类全部在售商品基础备案信息、产品69码、设备SN码、销售价格等溯源数据,确保产品可核验、补贴可追溯,未完成商品信息入库的产品不得参与补贴核销。申报路径为“云南省家电数码产品购新补贴商户申报”对应品类厂商报名入口,平台地址://180.76.124.105:5005。
四、其他事项
各州(市)商务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商户报名组织、政策答疑、经营主体资质初审及日常监管,督促商户规范开展补贴销售,严禁虚假交易、套取补贴等违规行为。
商户申报、商品信息报送、补贴核销等全流程管理,严格遵循商务部、省商务厅现行实施细则,后续国家政策若有调整,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
消费者购买扩品具体时间和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本公告由云南省商务厅数字商务和信息化处(数码和智能产品)、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处(家电)负责解释。
联系人:
业务咨询:0871-63210036
技术咨询:15559790931
审验咨询:18388193376
云南省商务厅
2026年7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