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记者 胡晓蓉)近年来,我省采取系列措施持续优化生态环境执法方式,减负增效,提升执法质效,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严管”与“善治”并举、力度与温度并行,优化营商环境见实效。省生态环境厅推动执法理念从“严管重罚”向“宽严相济、罚教结合、引导守法”转变,在坚持“严监管”的同时做好“优服务”,为云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实行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采取差异化监管执法,引导企业守法自律。实施非现场监管,远程识别环境违法行为,精准发现问题线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坚持宽严相济,全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数量从4040件下降至1054件,罚款金额从4.92亿元降至1.09亿元,越来越多的环境问题通过指导帮扶在萌芽阶段得到解决,企业环境守法意识普遍增强,营商环境在法治轨道上持续优化。
严格规范涉企检查,强化智慧执法监管。我省制订《关于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部门涉企行政检查的措施》,严格落实“无事不扰”要求,推行“综合查一次”制度,做到日常检查有计划,个案检查有线索,专项检查有报批,强化省、市两级纵向联动,合理统筹入企检查。强化智慧监管与效能提升,从技术层面杜绝多头、重复检查,2025年与2024年相比,全省涉企现场检查次数下降57.4%,非现场检查次数增长27.6%,问题发现率提高11.3%。2026年1—3月,全省实施涉企现场检查次数较2025年同期下降63%,实施非现场检查次数较2025年同期增长18%,问题发现率提高了19%。积极开展正面清单监管执法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将1064家企业纳入正面清单管理,2025年与2024年相比,处罚案件数下降27%,处罚金额下降28%。2026年1—3月,办理不予行政处罚案件56件,免罚金额396.07万元。2026年以来,在省级统一部署下,各州(市)聚焦企业发展堵点、痛点、难点,组织1126家企业召开惠企服务座谈会,解答问题116个。2025年“两违四乱”纠治工作开展以来,全省共向生态环境部报送典型案例4件,向省司法厅报送典型案例8件。
标本兼治,建章立制,着力构建常治长效机制。一是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部门涉企行政检查的措施》《规范涉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应知应会手册》等,推动规范执法入脑入心入行,将专项行动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固化为制度性成果。二是启动《云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则与基准规定》修订,同步完善免予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30项(其中18项为新增),修订《云南省生态环境行政检查标准》331条,衔接落实规范执法要求和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三是制定《关于加强对各州(市)生态环境局“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政治监督的意见(试行)》《云南省生态环境系统党风廉政建设“1+1+N+16”联动监督工作机制(试行)》等文件,一体推进查改治,常态化强化执法监督。
记者了解到,下一步,在持续加强能力建设,努力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大局下,我省将在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主战场上,着力关注提升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监管效能,加快形成智慧执法体系,推动执法模式向“智慧精准”转变。加快综合执法指挥平台建设,构建“管查罚一体”的非现场监管综合执法智慧中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