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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只需三步
发布时间:2026年04月28日 08:53:10  来源: 昆明日报

  原标题: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只需三步

  4月27日,记者从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缴存职工购买昆明市行政区域内新建商品住房,无需先行垫付首付资金,可直接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余额支付给开发商,具体办理分三步。目前该业务仅支持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暂不支持二手房。

  缴存职工的住房公积金需缴存在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云南省省级职工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账户状态正常或封存均可办理。

  提取额度根据付款方式确定:一次性付清的,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房价总额;非一次性付清的,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首付款金额。购房人及共有人可通过“昆明公积金”微信小程序查询购房首付款可用余额,自行约定每人提取金额组合。若可用余额为零,则暂不符合条件;若不为零,具体数值即为最多可用于支付首付款的额度。

  办理地点为开发商售楼部,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若购房行为发生在婚后或共有人为配偶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原件。

  具体办理分三步:第一步,签订购房合同。缴存职工与开发商签订使用公积金余额支付首付款的购房合同。第二步,线上授权。登录“昆明公积金”微信小程序,点击“我要授权”—“购商品房首付款授权”,通过人脸识别及电子签字完成授权。第三步,自动支付资金。开发商完成房屋备案后,公积金中心将经授权的公积金账户资金自动划转至开发商指定收款账户,并推送信息至开发商及缴存职工。

  提取后,缴存职工仍可通过“昆明公积金”微信小程序办理购房提取业务,资金将直接转入本人绑定的银行账户,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所购住房总价。同时,符合条件的缴存职工仍可申请公积金贷款,提取与贷款金额累计不超过所购住房总价。办理前可通过“昆明公积金”微信小程序查询可用于支付首付款的额度。(记者 徐晓俊)

责任编辑:何宣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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