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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两部门联动打破壁垒 用地用林用草审批“只跑一次”
发布时间:2026年01月19日 14:33:09  来源: 云南网

  云南网讯(记者 朱丹)记者从云南省自然资源厅、林业和草原局了解到,历时近半年,两部门联合开展的全省用地用林用草联动审批试点工作已见实效。目前,6个试点项目进入土地和林(草)地联动审批,为全省推广用地用林用草联动审批积累有效经验。

  “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森林法》和《草原法》,建设项目用地由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审查报批;占用林地、草地审核由林草部门负责。项目若占林草地,需先过林草审核,再办用地审查,这样的分工延续至今,在资源保护方面起到积极作用,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也给一些项目的实施造成报批困难。”省自然资源厅、林业和草原局审批处负责人分别介绍,2025年以来,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根据自然资源部和省政府要素保障“只跑一次”“一个口进出”工作部署要求,省自然资源厅、林业和草原局积极行动,打破部门审批壁垒,联合印发《云南省用地用林联合审批工作方案》《关于开展用地用林用草联动审批试点工作的通知》,以试点先行、探索经验、全省推广的方式,大力推进用地用林用草审批全流程业务融合、协同办理,切实简化建设项目用地用林用草流程,提升用地用林用草审批效能。

  在前期充分调研、摸底的基础上,省自然资源厅、林业和草原局组织全省8个州(市)选取10个县(市、区)的13个项目开展试点工作,项目类型涵盖城镇批次、村庄批次、单独选址项目,以形成适用于不同项目类型的试点经验,指导全省各地尽快实现用地用林用草联动审批落地运行。

  聚焦用地用林用草企业“多次跑、重复报”的难点、堵点,两部门详细制定了用地用林用草联动审批试点实施细则、公示材料、土地勘测定界和使用林草地可行性报告合并编制提纲、地类边界认定规则等多项工作规范,实现一套材料互通互用。同时,积极开展技术攻关,推动“云南省用途管制与监管系统”与“云南省林草湿审批监测核查执法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实现一个窗口统一接件、一个系统同步审查,最终做到用地用林用草指标、报批材料、补正意见、审核意见等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

  下一步,两部门将总结提炼试点工作经验,不断更新优化审批系统,加快推进用地用林用草拟选址服务平台上线运行,全面推进全省用地用林用草联动审批,提升企业用地用林用草审批质效。

  (“云南省林草湿审批监测核查执法信息系统”此为专用名词,“湿”指湿地。)

责任编辑:张潇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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