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在昆明举行。
会上,省委书记王宁表示,受表彰集体和个人的先进事迹充分反映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新成效,是云南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生动缩影。
这些年,云南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扣“一个跨越”、“三个定位”、“开创发展新局面”的总纲,锚定3815战略发展目标,把民族工作纳入全省大局,传承弘扬誓词碑光荣传统,推动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
持续深化理论武装,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等,纳入党委(党组)“第一议题”,用党的民族工作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优化完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运行机制,构建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民族工作部门履职尽责、各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民族工作格局。
制定出台深入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的实施意见,累计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137个。2024年,云南省有48个模范集体和个人,受到党中央、国务院表彰,数量居全国第1位。
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走深走实
常态化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2024年以来,全省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讲1.6万场,覆盖110多万人。
加强各民族优秀文化保护传承和创新发展,实施1239个中华优秀文化项目,创作《澜沧水长》等一批文艺精品,推动民族非遗产品走出云南、走向世界。
坚持从娃娃抓起,建成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304所示范学校、20个实践基地。
持续开展“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等主题实践活动,引领边疆各族人民发自内心感恩习近平总书记、心向党中央。
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迈出坚实步伐
实施农村居民和脱贫人口持续增收行动。2024年全省民族自治地方经济总量达1.33万亿元、农民收入达1.75万元,分别是2020年的1.3倍和1.4倍。
全面建成374个边境幸福村,边境村百姓的收入每年都有较大增长,呈现出边民富、边关美、边境稳、边防固的良好局面。
全省129个县(市、区)中有124个通高速,高速公路通车里程突破1万公里,6个民族自治州通了高铁或动车,78个民族自治地方县(市)全部通高等级公路,所有乡镇和行政村都通硬化路和4G网络,乡村面貌发生巨大变化。
实施第四轮民族团结进步“十百千万”示范工程,建成14个示范县、132个示范乡镇(街道)、1434个示范村(社区)。
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广泛深入
深入开展旅游促“三交”、体育促“三交”等工作,不断夯实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人心基础。
打响“旅居云南”新品牌,建成1000个民族村寨旅游提升示范村,让各族群众和广大游客在“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中,充分感受中华文化的多姿多彩,增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思想自觉。
广泛开展“百家宴”、“结对子”等交流活动,各民族的认同度、和谐度、融合度越来越高。
边疆民族地区治理能力不断提升
坚持用法律保障民族团结,修订37件自治条例、27件单行条例,新制定10件单行条例,民族工作法治化水平明显提升。
创新开展边疆民族地区法治文化建设扶持行动,深入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用18种少数民族文字翻译民法典,以案释法开展教育,群众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不断增强。
民族关系亲密融洽,这是云南最可宝贵的财富,也是云南现代化建设最深厚的力量源泉。
取得这些成绩,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航掌舵,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是全省各族干部群众团结一心、拼搏奋斗的结果。
王宁强调
迈入“十五五”
全省民族工作要有新气象
示范区建设要有新作为
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不断巩固各民族共同奋斗的思想政治基础;要增强中华文化认同,持续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要加快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夯实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物质基础;要拓宽各民族全方位嵌入的实践路径,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要提高民族事务治理能力和水平,坚决维护民族团结、边疆稳固、边境安全,为努力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不懈奋斗,为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贡献云南力量。
云南网记者:李熙临 夏方海
编辑:郭晨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