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中央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授予4688个单位全国文明单位称号。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3个集体被授予“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近年来,全省消防救援队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推动消防工作深度融入文明实践,积极开展扶贫帮困、捐资助学、无偿献血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稳定、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出了重要贡献,用实际行动树立了“云岭火焰蓝”的崭新风采。
下一步,全省消防救援队伍将以此次表彰为新的起点,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持续巩固深化文明单位创建成果,不断激发全体指战员参与文明创建的热情,为奋力开创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局面作出新的贡献。
云南省消防救援局 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