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区
您当前的位置:云南网 >> 云南频道 >> 资料区 >> 正文
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发布清明节消防安全提示
发布时间:2025年03月31日 09:50:03  来源: 云南网

  草长莺飞,又逢清明。天干少雨,可燃物含水率低。回乡祭扫、焚香烧纸、踏青出游等活动增多,火灾风险大。近期我省多处发生森林火情,城乡火灾也呈高发态势。平安清明,有你有我。云南消防在此提醒,清明节期间要注意以下防火安全事项:

  一、各单位放假前要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查自改,关电关气,对所属员工开展一次节日消防教育,安排好节日期间消防值班。

  二、尽量选择网络祭扫、鲜花祭扫、丝带寄哀思、踏青遥祭、经典诵读等无烟火文明祭祀方式,表达对亲人、对先烈的思念与牵挂。在神龛、家堂、寺庙、道观、祠堂祭拜用的长明灯、香烛等要远离可燃物。

  三、严格遵守祭扫相关规定,到指定地点烧纸、焚香。千万不要在小区内的草坪上、燃气管道旁、汽车旁、化粪池边、草垛及工地、工棚等区域焚香烧纸。

  四、祭扫活动中,切勿在山林、草地上乱扔烟头和燃放烟花爆竹,焚香烧纸时要铲除周围杂草等可燃物,人离开时要熄灭余火,以免引发山林火灾。森林草原防火区内禁止野外用火。

  五、严禁占用、堵塞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电动自行车(锂电池)严禁在家里、室内消防通道、单元门厅停放充电。

  六、家长要教育孩子不玩火,不让孩子在不安全区域点烛、燃香、烧纸、燃放鞭炮。

  七、林区、墓区管理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值班、防火巡查制度,配齐配足消防器材,及时发现、处置火情。

  八、林区、墓区如果发生火灾,立即请求周围群众及园林工作人员支援,及时拨打12119报警。房屋发生火灾,请及时拨打119报警。

  九、广大城乡居民要落实“三清三关”要求,即及时清理阳台、清理楼道、清理油烟道,离家或入睡时关闭火源、关闭燃气、关闭非必要电器。

  十、驾车出游请检查车辆电路、油路,勿在车内阳光直射到的地方摆放打火机、香水等,以防汽车自燃起火。乘车遇到火灾,请立即、有序疏散逃生。

  十一、入住宾馆酒店或到其他消费场所消费时,要留意安全出口位置,熟悉逃生方向和路线,了解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请勿卧床吸烟,请勿乱扔烟头。

  云南省消防救援局 供稿

责任编辑:张瑞芹
关注云南发布
关注云南网微信
关注云南网微博
新闻爆料热线:0871-64160447 64156165 投稿邮箱:ynwbjzx@163.com
云南网简介 |  服务合作 |  广告报价 |  联系方式 |  中央厨房 |  网站声明
滇ICP备08000875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3120170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2511600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滇)字 04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号:(云)字第00093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滇B2-20090008 ® yunnan.cn All Rights Reserved since 2003.08
未经云南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71-64166935;举报邮箱: jubao@yunna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