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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1元能给电单车充多久电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04日 11:02:00  来源: 春城晚报-开屏新闻

  原标题:花1元能给电单车充多久电

  近日,省发展改革委、省消防救援局、省市场监管局、省能源局、省国资委联合印发文件,要求各级各部门严格落实电动自行车充电费用政策,降低充电服务费用,减轻群众充电负担,进而减少电动自行车进家停放充电的风险。记者走访昆明一些小区发现,除了以往存在的飞线问题,还存在充电贵、退费慢、服务差、额外收取保管费等问题。

  2元充不满3元浪费了

  曙光小区进行老旧小区改造后,院坝里安装了充电桩,小区里拉飞线充电的情况明显减少了。居民王先生表示,这里扫码充电,1元可以充3个小时。通常情况,充满一次电需要8小时左右,如果花2元充不满,那么花3元充电又有些浪费。他会计划好第二天的行程,如果第二天要去的地方多,就花3元充满,这样用下来会比较节省一些。“我看见有人用包月卡,但充电站没有任何提醒,都不知道他们是怎么办到卡的。”王先生说。

  充电贵、退费慢、服务差

  位于盘龙江边的江滨西路56号院,也使用智能充电桩。一位居民表示,智能表箱会根据电动自行车电池的不同情况区别充电,通常情况1元可以给装有72伏20安电池的电动自行车充1个半小时,充满一次需6元;装有48伏12安电池的电动自行车可充2个小时,充满需4元。“感觉这个收费标准比其他一些小区高了。”该居民表示。

  另有居民表示,他付费3元充电后,出现过未供电的情况。由于是无人值守的充电桩,钱被划走后,不知道找谁咨询,也没收到任何说法。拨打充电二维码弹出窗口上的客服电话,却一直无人接听。后来,他又通过网络查找到这家公司的联系方式,拨打过去才得到答复:钱会退的,只是要等。直到第二天,这3元钱才退回。“感觉这样的充电桩充电费太贵,服务也差。希望智能充电桩能更好地为广大业主服务。”这位居民说。

  数量少、不够用、晚上才能充电

  位于船房新村11号旁的船房水星温泉户外电动充电桩无人管理,通过扫码充电。一用户表示,该地花1元可以充电3小时,充满电需要3元左右。充电过程中如急需用车,充电中断后,平台会将剩余充电费退回用户账户。

  但该充电处存在充电场地太小、充电桩数量有限、排队充电的情况。而且充电设备偶尔会出现故障,排队等候的时间就更长了。

  也有用户表示,以前电动自行车晚上会放在停车场,每月停车费固定30元,充电需额外付费。现在有充电桩了,晚上可以在此充电放置,比之前节省得多。

  在环城西路社科院小区,使用的也是智能充电桩,居民同样面临有时找不到充电位置的情况,得晚上来才有充电口。

  充电费超过电费还要额外收保管费

  在江岸小区三期,一住户说,小区电动自行车保管站充电一般一次2元,如遇电动自行车电池电量耗尽的情况,费用约为5元。其表示,他们小区充电是以电动车功率大小计费,如果电动车功率在210瓦及以下收费是0.34元/小时,260~300瓦收费是0.46元/小时,以此类推,功率越大,费用越高。

  “目前来说,我们小区的收费还是合理的,就是每次需要交2元的保管费。而我上班的顺城那边,保管费是五六元,充电费另算,随随便便充一次电就需要六七元。一些位于商业体的洗车场,去洗车停车都是免费的,怎么电动自行车充电还要额外收场地费,不划算。”该名住户说。

  江岸小区二期住户孟先生表示,他平时充电是去小区电动自行车保管站,一般是3元8小时。孟先生说:“小区充电收费标准不合理,现在的电费才0.45元一度,而我们充电一次最多两度电,成本1元不到,收费翻了好几倍,太贵了。而且,去保管站还要加收3元保管费。”

  电费只占所有成本的50%

  那么,为何充电桩的收费会高于居民电价呢?记者联系了市场上一些充电桩公司,但对方都回绝了记者的采访。

  昆明电精灵充电公司工作人员表示,该公司的充电设施定价标准是电费加上一定的服务费,客户看到的是一个综合价格,不是分开计价的。有很多充电桩设施是公司自投自建自营的,这种情况就要考虑建设成本、设备成本、后期维护成本,最后就是电费成本,电费在所有成本里面大概占到50%。该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市场上充电费定价一般情况会在0.3元/小时,而且充电设备的设定是用多少付多少,余额会返还到使用者的支付账户。

  小区内充电按居民用户电价收费

  据了解,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等5部门部署,电动自行车户外充电设施的充电电费和服务费应分别标示、分别计价。对暂不具备电量单独计量条件的充电设施,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结合实际,推动充电设施运营单位抓紧进行改造调整。

  居民住宅小区内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用电,应按居民合表用户电价计收充电电费。居民住宅小区以外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用电,按其所在场所电价政策执行。充电设施运营单位按照明码标价有关规定,公示充电电价、服务费项目与收费标准,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

  要依法加强价格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充分运用联合约谈、提醒等方式方法,不断规范充电收费行为。(张勇 实习生 徐朝欢 李富艳)

责任编辑:何宣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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