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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商家 云南省“3·15”金秋购物节邀请你的加入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29日 22:06:32  来源: 云南网

  云南网讯(记者 杨苑)8月29日,记者从云南省消费者协会获悉,为积极开展“放心消费行动”,激发消费活力,增强人民群众在消费生活中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云南省消费者协会、红河州消费者协会、弥勒市消费者协会共同邀请全省优质商家参加“3·15金秋购物节”公益活动,商家申报时间持续至9月5日。

  “3·15金秋购物节”公益活动以秉持公益、经营者自愿、消协倡导、质量优先为指导原则,邀请本地“诚信好、质量好、性价比高、购物体验好、售后服务好、投诉处理好”的经营者参与到“3·15金秋购物节”活动中,向广大消费者提供可信赖的产品和服务,云南省消费者协会组织加强社会监督,实实在在地让消费者受益、得实惠。

  本次购物节将聚焦“绿色、品质、文旅”,突出品尚引领、品质供给、品味生活,同时推出“九红集市”“以旧换新”“情满中秋礼迎国庆”“绿色出行”“电商嗨购”“低空经济”等消费场景,以“诚信好、质量好、性价比好、购物体验好、售后服务好、投诉处理好”为特色,向广大消费者提供可信赖的产品和服务,由消协组织加强社会监督实实在在地让消费者受益、得实惠,让广大游客沉浸式体验“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通过举办活动抓住消费热点、结合地域时令特色,以节聚势、以展兴市,推动消费持续恢复和扩大。

  “3·15金秋购物节”公益活动由线上和线下组成。线上活动以大型电商平台形式开展,参加活动的电商平台应设立“3·15金秋购物节”公益活动专区并使用“3·15金秋购物节”公益活动标识,活动邀请具有影响力的网络主播亲临现场,通过主播的直播进行货品销售。

  线下活动主会场设在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市红河水乡。参加活动经营者在活动中悬挂、张贴“3·15金秋购物节”专用标识和活动海报,明示参加活动的商品服务品类和门店名称。

  参加“3·15金秋购物节”公益活动的经营者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应当申请加入成为全国消协智慧3·15投诉平台的和解企业;

  2、原则上应当是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或线下七日无理由退(换)货承诺单位;

  3、2023年以来无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舆情;

  4、参加活动的产品在2023年以来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中没有出现抽检不合格情况。

  符合以上条件的经营者,可以选择一个或多个商品和服务申请参加活动。

  具体活动要求等详情可咨询联系电话:13887561522。

责任编辑:崔庆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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