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云南
您当前的位置:云南网 >> 云南频道 >> 法治云南 >> 正文
《法治日报》报道社区矫正基层工作者李丽菊 尽心为社区矫正对象铺筑“新生路”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26日 19:01:00  来源: “云南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

  原标题:《法治日报》专题报道|李丽菊:尽心为社区矫正对象铺筑“新生路”

《法治日报》版面

  “妹子,要不是有你尽心尽力地开导和帮助,到今天我都还是无所事事,没有一点生活的勇气,认不得自己的人生方向。”到工厂上班的第一天,社区矫正对象张某找到永仁社区矫正管理局局长李丽菊感激地说。张某曾经是永仁县一名社区矫正对象,曾经的他自暴自弃、好吃懒做、游手好闲。永仁县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没有因此放弃,通过不懈的努力,目前,重新步入社会的张某月收入达到3000多元。

  这是不久前,《法治日报》记者深入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永仁县采访时看见的一幕。

  永仁县地处云南省中北部,有汉、彝、傣、回、傈僳等23个民族,少数民族占人口总数64%,国土面积2189平方公里,97%是山区,特殊的人文环境和地理环境,社区矫正工作日常监管形势严峻。李丽菊作为一名从事社区矫正工作10年的基层工作者,通过不断创新和探索社区矫正工作方法方式,积极推进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机制建设,不断提升社区矫正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水平,用心用情让一个又一个像张某一样的社区矫正对象从阴霾走向阳光,重获新生。

  立足本职,守好社区矫正安全底线

  “通过你们的监管教育,我深深体会到遵纪守法的重要性,感谢你们给了我改过自新的机会,也让我有了重新融入社会的信心。如果没有你们的帮助,我这辈子都会徘徊在低谷里。”这是执行社区矫正后社区矫正对象殷某的心路历程。

  2023年7月,殷某因酒驾被永仁县交警大队现场查获。2023年11月,永仁县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殷某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2023年12月,殷某到永仁县社区矫正管理局报到,办理了入矫手续。根据殷某的个人情况,社区矫正机构组建了“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派出所民警+村(社区)干部+村(社区)志愿者+家庭成员”的矫正小组,制定了个性化、针对性的矫正方案,并从“闻其声”“见其人”“慰其心”3个方面发力,为殷某量身打造监管教育和帮扶内容。

  殷某的经历,不仅是社区矫正对象走上正途的正面典型,也是鼓舞李丽菊认真抓监管、真心做帮扶的不竭动力。近3年来,永仁县社区矫正管理局通过实施100%分类管理和100%个别化矫正的举措,实现了零脱管、零漏管、零重新犯罪的工作目标。

  探索机制,全面提升帮扶教育水平

  方某是永仁县社区矫正对象,在其执行社区矫正期间,一直找不到合适的工作,家庭经济收入明显减少,日子过得捉襟见肘,最困难的时候连电话费都交不上。

  “那时候他确实过得有点艰难,我就想能不能帮帮他。”作为方某的“监管者”,李丽菊看在眼里、记在心上。经过三番五次的走访和多方协调沟通,方某终于进入永仁县幸福里产业运营服务有限公司“幸福里”社区工作。当方某得知公司既能包吃包住、日均工资163元,还能照顾体弱多病的父母双亲之时,他流着泪对李丽菊说:“感谢党和政府,感谢你们的帮助,感谢李姐的关心,让我在黑暗里看到了希望看到了阳光,我会认真工作,好好生活,服从监管,早日回归社会。”

  在关心“特殊人群”方面,李丽菊始终坚持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并重,不断开拓创新,结合实际,积极推进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机制建设。2020年7月,永仁县成立以县乡两级社区矫正委员会为主体、各村(社区)矫正工作小组为延伸的立体化、全方位、广覆盖的社区矫正“1+7+63”工作模式;2023年率先在楚雄州试点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社会服务项目成立“永行·永矫”工作室,持续推进“社会力量+N”教育帮扶机制和“1+N”结对帮扶机制建设,助力提升社区矫正教育帮扶水平,打造独具特色的“阳光矫正”品牌;积极与各类社会企业协调沟通建立就业基地和公益活动基地,切实打通社区矫正对象回归社会的“最后一公里”,形成了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矫正工作新格局。

  创新方法,推进智慧社区矫正工作

  “李局长,我是张某,我在矫通App上预约了外出审批,麻烦你给我审批一下……”“李局长,我是杨某,我来报到的时候你们下班了,我在你们的自助矫正室机器上点了登记,你们上班看看有没有我的信息,我明天才来报到……”这些都是李丽菊的工作日常。

  在永仁县,社区矫正对象到社区矫正中心报到时,现场就可以通过自助矫正终端登记个人基本信息,并可随时根据自身情况,完成请假销假、居住地变更、公益活动等日常监管程序,而终端采集的信息,第一时间就能同步到“云南省智慧矫正一体化平台系统”,实现了入矫智能化、监督管理智能化和信息衔接智能化的目标。

  “在‘智慧矫正’建设上下功夫,要按照司法部《社区矫正中心建设规范》和‘智慧社区矫正中心’建设要求纵深推进。”李丽菊告诉记者,近年来,她以规范化、专业化的标准积极推进永仁县“智慧矫正中心”建设工作,如今,永仁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及7个司法所已完成远程视频督察系统建设,实现部、省、州、县、乡五级视频监控联网,并在全省率先集成移动指挥系统、远程督查系统、智慧矫正系统、社会治理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天翼云眼”监控系统,打造出了“数据一体化、管理智能化、移动互联化、指挥可视化”的智慧矫正模式。每名社区矫正对象仅需1分钟就能完成人脸、声纹、指纹等识别登记,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登录“5大系统”即可实现信息核查、信息共享、远程调度,极大提升了工作效率和质量。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石飞

责任编辑:何宣颖
关注云南发布
关注云南网微信
关注云南网微博
新闻爆料热线:0871-64160447 64156165 投稿邮箱:ynwbjzx@163.com
云南网简介 |  服务合作 |  广告报价 |  联系方式 |  中央厨房 |  网站声明
滇ICP备08000875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3120170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2511600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滇)字 04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号:(云)字第00093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滇B2-20090008 ® yunnan.cn All Rights Reserved since 2003.08
未经云南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71-64166935;举报邮箱: jubao@yunna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