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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亲姐护照和身份证企图蒙混“过关”!昆明边检民警当场识破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20日 22:07:17  来源: 云南网

  “虽然相差两岁,但朋友们都说我和姐姐长得很像,就拿姐姐的护照过来试一下,大半夜的航班,想着检查也不会很严……”8月19日,昆明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查获一起冒用他人证件非法出境案。

  当天凌晨1时许,昆明长水国际机场出境大厅人潮涌动,此时正值出境小高峰,一武姓女子来到边检出境大厅人工查验台前,小心翼翼地拿出了一本中国普通护照。

  正在执勤的昆明边检站移民管理警察小陶在人证对照时察觉异样,经过细致比对,发现该证件相片与女子本人相貌存在差异,但在询问中该女子坚称证件相片及资料是其本人,只是近期进行了“微整”所以显得年轻一些,还“信誓旦旦”拿出了与护照对应的身份证。随后,武某被现场移民管理警察带离进一步询问,通过多方取证,武某坦白所持用护照和身份证均为其姐姐所有,承认了冒用他人证件的事实。

  原来,武某想和朋友前往马来西亚旅游,但个人征信有问题,担心办不到护照无法出行,便向长得极度相似的姐姐借了护照和身份证,心存侥幸使用姐姐的证件企图蒙混过关,不料被当场查获。最终,昆明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67条、第71条之规定,对武某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并收缴涉案证件。

  昆明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相关规定,冒用他人出境入境证件出境入境的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出入境证件是公民在境外旅行、工作、学习、居留时能够证明其国籍和身份的唯一合法证件,广大公民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切勿将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出入境证件等随意借给他人使用。

  云南网记者 杨之辉 通讯员 贾代云 徐彦

责任编辑:李亭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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