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云南积极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扎实开展大曝光工作,在有效推动隐患整改的同时,积极引导全社会关注消防安全工作。据统计,截至目前,全省先后在各级各类媒体曝光隐患单位812家、隐患数量2001处,播发安全提示10000余条,各级各类媒体发布稿件650多条。
工作中,各地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监督功能,围绕“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就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违规设置防盗网或广告牌,违法违规施工作业,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等典型隐患和严重违法行为持续进行实名公示曝光。隐患问题特别突出、违法行为特别严重的,逐级汇总上报,由中央媒体、省级主流媒体曝光。同时,各地主流媒体记者深入重点场所,以记者走访调查、案例分析、专家点评等形式,深入剖析典型火灾案例和消防违法行为,解读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讲清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带来的危害及法律责任,最大限度倒逼问题隐患整改。
为加强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各地组织行业部门人员、乡镇(街道)基层执法人员以及消防安全风险隐患较高的重点单位、多业态场所、人员密集场所、“九小场所”等单位代表,深入真实发生的火灾事故现场开展“以案说防”火灾警示教育活动,采取参加人员亲临感受火灾现场、起火场所负责人现身说法、现场开展火灾实验、消防专家分析火灾原因、讲解火灾危害等方式,切实将“火场”变“课堂”,起到“以案促改”作用。文山在祥民家园小区召开“以案说法”隐患曝光警示教育现场会,带领与会人员现场查找隐患、现场整改火患,并结合小区特点和消防安全现状,指出小区日常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红河以蒙自市为试点,组织人员深入真实发生的火灾事故现场开展火灾警示教育活动,切实警示乡镇(街道)、行业部门、社会单位等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主动开展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改;怒江在兰坪县文兴社区北坪小区火灾现场详细介绍该起火灾的起火原因及火灾损失情况,强调做好沿街商铺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全省各地广泛刊播消防安全提示和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畅通生命通道、应急疏散逃生等消防安全常识,录制少数民族语言安全提示,并利用应急广播在各少数民族村寨播放。同时,积极发动公众举报身边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对收到的举报投诉,加强登记、受理、交办和核查处理,并根据有关政策对举报人进行奖励,依法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全省将持续推进大曝光工作,进一步强化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曝光力度,督促各级各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职责,着力消除重大消防安全风险隐患。
温馨提示:公众如果发现身边存在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及火灾隐患,请及时拨打12345进行举报投诉,举报投诉火灾隐患或者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时,应当详细说明具体时间、地点和情形,必要时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或视频资料。
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 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