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楚雄、红河、曲靖、文山等地在排查整治中发现多个场所存在违规使用易燃泡沫彩钢板的行为,安全隐患十分突出,消防监督执法人员依法对相关场所实施了消防行政强制措施。
在楚雄州禄丰市,消防部门对一公众聚集场所申报的告知承诺制场所使用、营业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发现该单位在楼顶(四层)采用易燃泡沫彩钢板,违规搭建了两间临时用房。

在红河州泸西县,消防部门对一经营场所开展隐患排查时发现两家餐馆均存在违规使用易燃泡沫彩钢板房、违规住人的情况。

在曲靖市富源县,消防部门在开展隐患排查时发现一公司(商场)4楼存在违规使用易燃泡沫彩钢板搭建的情况。

在文山州西畴县,消防部门在对某公司开展隐患排查时发现该公司员工宿舍、食堂违规采用易燃泡沫彩钢板。

以上行为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相关条款,消防监督执法人员依法对相关场所实施临时查封,责令限期整改并给出整改措施及意见,同时对场所负责人进行了警示教育。
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 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