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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消防发布元宵节期间火灾防范提示
发布时间:2024年02月21日 14:52:50  来源: 云南网

吃元宵,品元宵,

元宵佳节香气飘;

猜灯谜,耍龙灯,

喜气洋洋好心情;

踩高跷,划旱船,

多彩生活展笑颜。

  元宵节素有聚会吃汤圆、办灯会、放焰火、看戏等习俗,用火用电多,人员聚集,火灾风险高。喜乐过节,平安第一。云南消防救援总队就节日期间火灾防范提示如下:

  大型活动及焰火燃放防火

  1.购买烟花爆竹要到有销售许可证的门店购买,在指定地点燃放,严禁在加油站、危险品仓库、山林、柴草堆垛、高压线附近燃放。燃放后,要立即清理余火和残渣。

  2.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要向公安机关申办有关手续。要制定灭火和疏散预案并开展演练,配齐必要的消防器材。活动期间,举办方要组织加强防火巡逻。

  3.严禁在室内及禁放区内燃放,严禁向下水道内扔放烟花爆竹。

  4.集中燃放要落实安全监护措施,严禁向楼宇、人群及有可燃物的地方喷射焰火,燃放区附近居民及单位要关闭门窗。

  家庭聚会防火

  1.烧菜做饭不离人,人离开时要关火关气关电。

  2.不在室内燃放烟花爆竹,室外集中燃放期间要关闭窗户,清理阳台可燃物。

  3.不大量存放汽油、酒精、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存放时要远离火源。

  4.教育小孩不要玩火,火柴、打火机要放在小孩拿不到的地方,不单独把儿童留在家里玩耍。

  5.不在室内、楼道内、单元门厅停放电动自行车或给其充电,及时清理楼道杂物。

  6.用电取暖器或用明火取暖,要远离可燃物,烘烤衣物等要保持安全距离。

  7.烧纸钱、神龛前的长明灯要远离可燃物。

  8.不卧床吸烟,醉酒者用火、吸烟要有人照看。

  9.油锅起火可直接盖上锅盖,不能用水灭油锅火灾。

  公众聚集场所防火

  1.进入电影院、商场、宾馆饭店、餐馆,要留意安全出口和消防设施器材位置。

  2.公众聚集场所业主要加强每日防火巡查,营业期间要保持安全出口和通道畅通,营业结束时要巡查清理余火。

  3.严禁在室内燃放烟花爆竹,包括电子冷烟花。

  4.不在室内、楼道内停放电动自行车或给其充电。

  5.不在冷库保温板材上安装电气设备,穿越保温板材的电气线路要做穿管隔热处理。

  6.仓库货物堆放要保持“五距”,配电箱内及下面严禁摆放可燃物,易燃易爆物品要单独存放。

  7.保持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保持消防值班人员在岗在位。

  8.对新入职或转岗的员工、临时工,要开展岗前消防培训,让其掌握单位(岗位)火灾危险性、单位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及火灾报警知识、初期火灾扑救和疏散逃生技能。对电工、焊工等岗位一定要聘用有相应资质的从业人员。

  临街门店及出租屋防火

  1.严禁人员住宿与生产、经营、储存场所合用。

  2.严禁在室内停放电动自行车或给其充电。

  3.严禁私拉乱接电线,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

  4.加强易燃易爆物品储存、使用安全管理。

  5.加强用火用电管理,用电暖器或明火取暖、动火作业、神龛长明火要远离可燃物。

  6.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

  7.保持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

  其他单位防火

  1.要加强防火检查巡查,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2.电气线路的规格应当满足用电设备负荷要求,电线、电缆应当穿管保护。

  3.加强火电油气管理,严禁私拉乱接电线、超负荷用电,严禁违规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火源与可燃物要保持安全距离。

  4.电动自行车不得停放楼梯间、室内充电。物业服务企业要设置固定集中的电动车充电停放点。

  5.“九小”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严禁违规住人,住宿与非住宿部分应完全分隔。

  6.教育小孩不要玩火柴,以免造成人身伤害和火灾事故。

  7.对新入职或转岗的员工、临时工,要开展岗前消防培训,让其掌握单位(岗位)火灾危险性、单位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及火灾报警知识、初期火灾扑救和疏散逃生技能。对电工、焊工等岗位一定要聘用有相应资质的从业人员。

  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 供稿

责任编辑:张瑞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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