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云南省教育厅联合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召开全省教育系统消防标准化管理视频推进会,分析研判校园消防安全形势,部署推进全省教育系统消防标准管理工作,各州(市)教育、消防部门有关负责同志,科室人员及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分管消防工作领导及消防安全管理人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教育系统人员密集,人群特殊用火用电多,火灾风险高事关千万家庭和社会安全稳定一直是火灾防范的重点,学校除按规定配置建筑消防设施、室外消防设施,加强消防安全月检查、日巡查,加强火电油气安全管理,定期开展学生及教职工消防教育培训,设立微型消防站外,还应加强以下重点部位的管理。
教室
1.不携带火种、易燃易爆物品进教室;
2.上课期间教室门不上锁,以便发生意外时快速疏散逃生;
3.无人教室的电器要保持关闭状态;
4.爱护消防设施器材,确保完好有用;
5.保持疏散通道畅通;
6.学校要制定灭火疏散预案,组织各班级开展疏散演练,教职工要当好疏散引导员。
寝室
1.在宿舍不使用明火、不抽烟、不焚烧杂物;2.学生宿舍严禁使用热得快、取暖器等大功率电器;3.严禁私拉乱接电线;4.人员离开宿舍时要切断所有电源;5.严禁在宿舍存放易燃易爆物品;6.就寝期间严禁锁闭安全出口,严禁在通道上、建筑外窗设置铁栅栏,严禁占堵疏散通道;7.宿管员等要加强夜间防火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置火情。
实验室
1.实验过程要严格遵守实验室安全操作规范;2.做实验要在老师指导下使用实验设备和药剂;3.使用仪器设备前应认真检查电源、火源安全情况;4.氧化剂、还原剂严禁混放混存;5.不超量存放酒精等易燃物品;6.实验室要按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7.管理化学试剂要实行双人双锁。
厨房、食堂
1.定期清洗油烟管道;2.按规定配备灭火器、灭火毯等灭火器材;3.使用燃气的厨房要按规定配置燃气泄漏报警仪;4.保持疏散通道畅通;5.定期对厨房工作人员开展全员消防培训,使其掌握消防应知应会知识。
报告厅及图书馆
1.使用、开放期间要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上锁;2.定期检查电气线路安全情况,人离开时要关闭电源;3.禁止吸烟、使用电取暖器,严禁在室内燃放烟火,使用结束后要清理现场余火;4.保持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
电动自行车管理
禁止电动自行车在有人员居住、活动的室内、楼道、门厅停放充电。
校外培训机构1.严禁人员住宿、厨房与培训场所合用;2.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加强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3.加强用火用电管理,严禁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严禁超负荷使用大功率电器;4.严禁储存易燃易爆物品;5.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建筑外窗严禁设置防盗笼,非要设置防盗笼的要预留逃生口;6.加强教职工消防培训,制定灭火疏散逃生预案,一旦有意外能迅速高效处置。
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 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