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省政府提出,红河州要坚持发展第一要务,以发展促团结,以团结促发展,持续提高边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断巩固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发展良好局面。
“十三五”时期,红河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经济社会稳步发展,城乡面貌焕然一新,在全国30个民族自治州中GDP总量排名第一,为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奠定了坚实基础。
长期以来,红河州各族人民团结奋斗、共同发展。进入新时代,红河州必须继续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上走在前、作示范。
红河州有91.3万脱贫人口、居全省第2位,7个脱贫县中有4个曾是深度贫困县,其中大部分是少数民族人口,特别是边境一线和“直过民族”、人口较少民族聚集的地区,脱贫的基础还不稳固。
针对这一州情,此次现场会特别要求,红河州要按照省委、省政府既有部署,扎扎实实抓好“一平台、三机制”建设,对返贫现象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解决,确保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出现规模性返贫。
红河州生态环境优越,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各族人民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红河属低纬高原亚热带季风气候,气候宜人;有屏边大围山、绿春黄连山、金平分水岭3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有异龙湖、哈尼梯田、长桥海3个国家级湿地公园;红河(元江)、南盘江(珠江)穿州而过,河流湖泊众多,水资源丰富。
但是,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看,红河州生态环境保护治理的形势依然严峻。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抓好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是未来红河实现高质量发展必须抓好的工作。
云南网记者 左超 黄翘楚 李树芬 摄影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