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1954年8月6日至12日,云南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在人民胜利堂召开——云南各族人民当家作主的历史见证
云南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开幕典礼合影
1954年8月6日至12日,云南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昆明召开
云南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全国人大代表选举票
独龙族人民当家作主人
位于昆明市中心的抗战胜利纪念堂,原址是明代黔国公沐英的府衙,清代为云贵总督署。辛亥革命胜利后,1912年云南军政府在这里的昭忠祠祭奠重九起义烈士,又在此先后设立优级师范学堂、省立师范、云瑞中学。1944年拆除原建筑,动工兴建“志公堂”,随后改为“中山纪念堂”,1946年落成时改为“抗战胜利纪念堂”。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经云南省第一届第一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决定,改为人民胜利堂,人民群众简称为“胜利堂”。2006年,国务院将其公布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并批准更名为“抗战胜利纪念堂”,2018年入选第三批中国“20世纪建筑遗产项目”名录。
1954年8月6日至12日,云南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在人民胜利堂召开,标志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云南正式建立,由此拉开了云南省地方政权建设史上划时代的大幕,掀开了云南各族人民当家作主的崭新一页。
第一次选举人民代表
1950年2月24日,云南全境解放,云南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当家作主站起来。
1953年,根据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的《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关于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中央选举委员会1953年4月3日发出的《关于基层选举工作的指示》,云南省开始着手选举工作。在省委领导下,专门成立了云南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筹备委员会,下设秘书处、组织处、宣传处,负责会议文件的起草、筹划、宣传等筹备工作。
自1953年7月起,遵照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有关规定,除暂不进行普选的部分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外,在全省范围内进行了基层选举,在此基础上,各市县普遍召开了人民代表大会(不进行普选地区也召开了各族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严肃认真地选举了云南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截至1954年7月,选举产生云南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392人。
从代表的成分来看,392名代表中,党和人民政府的工作者111人,人民解放军和人民武装17人,工业劳动模范和工会工作者30人,农业劳动模范和互助合作工作者36人,青年、妇女工作者15人,边疆民族工作者29人,各民族的领袖人物和文化界、教育界、科学技术界、工商界、归国华侨以及民主人士共154人,充分体现了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原则及代表的广泛性和民族平等权利。在代表中,包括彝族、傣族、回族、白族、哈尼族、苗族、佤族、傈僳族、纳西族、拉祜族、景颇族、瑶族、藏族等20多个少数民族代表161人,占全体代表的41.1%,这就使得云南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既合乎我省民族众多的情况,又具有广泛的代表性,能够充分地反映和集中各民族人民的意见和要求。另外,代表中有妇女代表59人,占全体代表的15%,充分体现了“妇女有同男子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精神。
在会议筹备和代表选举过程中,通过广泛宣传,人民群众通过对宪法草案的学习和讨论,进一步认识到中国共产党在国家生活中的领导作用和人民民主制度的优越性,增强了国家主人翁的职责,更加提高了社会主义觉悟,使召开云南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有了较为坚实的社会政治基础。
云南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召开
1954年8月6日至12日,由全省各市、县、民族自治区选举的376名(实到会议)云南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昆明市的人民胜利堂齐聚一堂,共商国是、共议大计。大会开幕当天,代表们列队前往会场时,沿途受到昆明市人民群众鼓掌欢迎。大会收到各单位、各地区以及各界群众送来的锦旗54面,贺信166封。在大会开幕式上,张冲代表会议主席团致开幕词,中共云南省委代表于一川致贺词,云南军区、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民族自治区以及劳动模范、战斗英雄的代表先后讲话。大会在听取和审议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副主席郭影秋所作的云南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省讨论宪法草案委员会秘书长张子斋所作的《关于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报告》后,陈方代表省选举委员会,受主席团委托,向大会提出了云南省出席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45位代表候选人的名单。这个名单是由中共云南省委和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联合提名,经大会主席团讨论接受的。代表们经过讨论,进行投票选举,45位代表候选人全部当选为第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大会根据代表的提议,作出了《关于更改歧视、侮辱少数民族的地方名称的决议》。大会在通过了向毛泽东主席、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志愿军的致敬电文后,郭影秋代表会议主席团致闭幕词,第一次会议闭幕。按照宪法和组织法规定,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同级人民委员会为它的执行机关,同时行使人大常设机关的职权。
会议成果显著
云南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全体代表的努力和全省各族人民的支持下,取得了很大的成果。一是会议根据国家在过渡时期的总任务,严肃认真地听取和审议云南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通过了关于《云南省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在热烈讨论政府工作报告时,全体代表都根据自己的亲身经历,深切体会到全省政权巩固、经济发展,生活改善、民族团结,各项重大工作取得巨大成绩。二是会议讨论了宪法草案并一致通过了《关于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决议》,反映出全省各族人民衷心拥护宪法草案的意志和愿望。三是会议在充分酝酿、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遵照选举法的规定,庄严隆重地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出了45名出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充分说明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提案数量多质量高
云南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提案(注:当时不称为议案建议),质量好数量多,全体代表认真讨论并处理了439件大会提案,充分显示了人民群众觉悟提高及对国家的负责态度。对这些提案,大会决议交省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执行的提案共213件,交省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研究办理的提案共203件,交省人民政府转请上级人民政府参考或由有关部门根据政策法令加以解释说明的提案共23件。
会议闭幕后,省人民政府将这些提案和群众意见分别交有关部门办理,并要求在云南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报告提案执行处理情况。特别是会议作出的《关于更改歧视、侮辱少数民族的地方名称的决议》,责成各有关地区,根据1951年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处理带有歧视或侮辱少数民族性质的称谓、地名、碑碣、匾联的指示,进行认真检查,通过有关各族人民充分酝酿协商,由有关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或代表会议提出具体处理意见,依法报经上级核准实行。
光辉历史的见证
胜利堂作为云南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会址,它是云南人大工作始发地,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在这里建立,从这里出征。
从新中国成立之初到2005年,昆明抗战胜利纪念堂作为云南省重要的政治文化活动场所,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等象征人民当家作主的一系列重大政治活动均在此举行。从云南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到云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40年间,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先后在胜利堂召开37次会议。云南省人大第一至第十届代表在此依照宪法充分行使职权,审议和批准政府工作报告,选举政府组成人员,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件作出相应决议、决定,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积极开展工作,推动了社会主义事业向前发展。
1979年12月27日至31日,云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胜利堂举行,选举产生了云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从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设立之始,到2002年云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止,在胜利堂召开了120次会议。胜利堂见证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云南建立、发展、完善的历史进程。(王方渝 作者单位: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


